日前,《福建省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正式印发,提出到2025年,争取包括泉州在内的3个城市列入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试点,儿童友好理念深入人心,社会政策、公共服务、权利保障、成长空间、发展环境等方面充分体现儿童友好。展望到2035年,预计百万以上人口城市开展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超过50%,4个左右城市被命名为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广大儿童生活更加美好。 根据《方案》,我省将开展五项主要任务。一是社会政策友好,全社会践行儿童友好理念。包括坚持儿童优先发展,城市规划建设注重“1米高度看城市”的儿童视角,促进儿童全方位参与融入城市社会生活,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关爱儿童发展,持续开展“福蕾行动计划”等服务项目。二是公共服务友好,更好满足儿童成长发展需要。包括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争取到2025年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4.5个;均衡发展基础教育,建设儿童友好学校;保障儿童健康,加强儿童看病就医和医疗保障,到2025年每个设区市至少有一个儿科省级重点专科、每个县域内有1家标准化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三是权利保障友好,完善公益普惠儿童福利体系。包括关爱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加强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分类保障困境儿童。四是成长空间友好,提升城市空间品质和服务效能。包括开展城市公共空间适儿化改造,保障儿童出行安全,拓展儿童人文参与空间,建设儿童友好社区和儿童友好自然生态。五是发展环境友好,优化儿童健康成长社会环境。包括建设良好家庭家教家风,培养健康向上的精神文化,持续净化网络环境,筑牢安全发展屏障,防止儿童意外和人身伤害,积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泉州晚报记者 陈林森) |
分享到: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