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假期出行 泉州交警在此提醒大家 不要超员! 不要超员! 不要超员! “去喝喜酒,挤一挤” “自家小孩出去玩,图方便” “都是自己家的孩子,顺路带一带” ....... 这些都不能是超员载人的借口! 国庆假期,泉州各地公安交警部门持续开展整治行动,加大对汽车、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超员载人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全力守护群众假期出行安全。 典型违法曝光 小型客车超员载人 10月2日17时许,泉港交警大队涂岭中队民警在泉港区涂岭镇涂岭村路段,查获了一辆小型普通客车超员载人。经查,该车核载7人,实载10人。据驾驶人吴某称,当天一车人在泉港区某工地施工,到下午五点多打算回惠安休息,抱着侥幸心理上路,结果在半路被交警查获。 民警依法对驾驶人吴某作出处罚,对车上人员进行安全分流,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组织驾驶人和乘客进行交通安全学习。 10月2日5时53分许,泉港交警大队民警在后龙镇祥云中路,查获一辆小型普通客车超员载人。经查,该车核载9人,实载12人。民警依法对驾驶人王某进行处罚和教育,对超员人员进行安全分流,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10月1日22时51分许,惠安交警大队螺城中队民警在政法红绿灯路口,查获潘某驾驶小型轿车超员载人。经查,潘某驾驶的小型轿车核载5人,实载6人,超员1人。据驾驶人潘某交代,今天他载着家人进城玩,为图一时方便,就让大家都挤在一个车上,没想到在回家的路上被查了。民警依法对潘某进行处罚和教育,对超员人员进行安全分流,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10月1日23时许,惠安交警大队螺城中队民警在政法红绿灯路口,查获康某驾驶小型轿车超员载人。经查,康某驾驶的小型轿车核载5人,实载7人,超员2人。民警依法对康某进行处罚和教育,对超员人员进行安全分流,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10月1日15时许,安溪交警大队官桥中队民警在安溪县官桥镇乌冬格路段,查获吴某驾驶小型轿车超员载人。经查,该车核载5人,实载6人,超员1人,民警依法对驾驶人吴某进行处罚和教育,对超员人员进行安全分流,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超员载人 违法时间:2022年10月1日 违法地点:泉港区通港路 违法行为:无证、超员、乘员未戴安全头盔 违法时间:2022年10月1日 违法地点:泉港区驿峰路与国道228线交叉路口 违法行为:无证、超员、未戴安全头盔 违法时间:2022年10月1日 违法地点:泉港区通港路 违法行为:无证、无牌、超员 违法时间:2022年10月1日 违法地点:泉港区中兴街 违法行为:超员、乘员未戴安全头盔 违法时间:2022年10月1日 违法地点:泉港区祥云路与驿峰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超员、乘员未戴安全头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