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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人大常委会: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泉州样板”

2022-11-27 09:56:46  来源: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林杰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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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实施意见

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泉州样板”

本报讯 (记者颜雅婷 通讯员王虎文 陈学明)近日,泉州市人大常委会出台《泉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进一步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努力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泉州样板”。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泉州市人大常委会认真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央人大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立足泉州实际,制定出台《实施意见》,强调要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民主集中、坚持守正创新,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传承弘扬“晋江经验”,进一步建立健全全面、广泛、有机衔接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积极构建多样、畅通、有序的民主渠道,把人大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在实施“强产业、兴城市”双轮驱动,加快建设海丝名城、智造强市、品质泉州中彰显人大担当作为。

《实施意见》聚焦保障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地方立法、支持人民群众有序参与人大监督工作、发挥人大代表在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作用、在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中充分尊重民意、扎实做好市县乡三级换届选举等五个方面,积极探索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有效实现形式和实践路径,努力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要求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

地方立法方面,《实施意见》强调坚持开门立法,多渠道多方征求意见,广泛听取各方面对法规草案的意见建议,切实把党言党语转化为法言法语,把群言群语提炼为法言法语,促使地方立法更接地气、更具实效;坚持问效于民,建立完善地方法规评估制度,在质量评价上更多地让人民参与、由人民评判,为法规的立、改、废、释提供科学依据。

监督工作方面,《实施意见》强调要从监督议题的确定、监督活动的开展,到监督实效的评价、监督结果的运用,进一步构建广泛的民主参与机制,确保人大监督工作更加符合人民意愿、更好回应社会关切;要创新监督方式方法,探索建立向社会公开征集问题线索机制,依靠人民群众的力量,全面准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代表工作方面,《实施意见》要求组织、引导各级人大代表“亮出身份”,主动贴近基层、了解社情民意,把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天然优势”转化为与群众心心相印的“实践优势”;推进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室、“党建+”邻里中心人大代表工作室等代表履职平台建设,坚持不懈开展“双联”活动,真正发挥民意表达“晴雨表”、调查研究“建议库”、问题反映“直通车”、代表述职“评议台”等作用,努力打造基层民主实践新场景。

行使决定权、选举任免工作方面,《实施意见》明确要抓住推荐提名、选民登记、投票选举、人事任免“四个工作环节”,进一步改进举措、优化流程、健全机制,强化审查监督,充分尊重、依法保障选民代表的民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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