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支持台风灾后经济社会秩序快速恢复十二条措施 为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台风“杜苏芮”灾后恢复,最短时间内恢复公共设施供给、支持企业(项目)复工复产,确保7月30日前生产生活主要设施保障安全有序恢复,7月31日前全面恢复我县经济社会秩序,特制定以下十二条措施: 一、加快基础设施恢复重建 按照“先通后畅”原则,加快对受损路基、护栏、挡土墙、路灯、指示牌、行道树等设施进行清理修复,确保全县交通运输全面恢复。做好水利工程、桥隧、海堤等灾后隐患排查治理,全面及时清理现有积水点、内涝点,疏通辖区内排水设施,提升排水和雨污分流能力,减少积水内涝。 二、加快用电供应恢复 启用抢修物资紧急调配机制,组织调配各方抢修队伍落实24小时电力抢修复电,通过抢修恢复主干线供电、临时搭接供电线路、调配发电机(车)临时供电等措施,优先保障民生、敏感、重要用户用电需求,7月31日前全面恢复用电。 三、有序推动项目复工满工 建立灾后复工项目台账,分级分类指导各项目参建单位针对塔吊、围挡等设备及项目部受损情况开展检查和修复工作,推动全县在建重点项目安全有序复工;围绕农村道路配套、水利排涝设施、市政设施、医院、学校等领域受灾情况策划生成相应应急救灾项目,简化审批手续,优先保障灾后恢复项目用水用电用能。 四、加快农业生产恢复 加快受灾耕地排涝,发挥理赔资金支持,快速实现受损农业棚室、畜禽圈舍、鱼塘等水毁农业设施修复重建,着力稳定秋季农业生产,并全面开展消毒消杀、防控动物疫病。 五、支持企业恢复生产 出台工业企业灾后复产满产用电支持奖励措施,结合“千名干部进千企 一企一策促发展”活动,加强受灾企业走访和24小时“12345”民企热线服务,确保受灾企业能源供应与通信畅通,为受灾企业恢复生产创造有利条件。 六、落实救灾防灾财政资金保障 在及时拨付年初预算的应急避灾点建设、自然灾害保险等专项资金的基础上,积极申报省市灾后救灾专项补助资金,统筹安排应急救灾资金保障救灾工作。 七、全面开展灾后隐患排查治理 开展地质灾害新旧隐患点灾后全面排查、评估、处置,3天内完成41处在册地灾点复查工作,确保群众回归安全,杜绝次生灾害。建立灾后损毁房屋清单并分类整治,倒塌房屋一律采取封控警示并拆除,从快从简受理重建审批手续。开展燃气管道及沿线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安全稳定运行。 八、提升灾后保险理赔效率 加大农房保险、社会治安综合保险宣传力度,提升群众灾后理赔知晓率。督促保险机构开通灾后理赔“三免四快”绿色通道,切实做到应赔尽赔、应赔快赔。 九、加快公共服务设施恢复重建 以保障秋季开学为重点,优先做好受灾校园基础设施维护重建,对校园环境卫生进行消杀整治。组织人力和设备资源对受损绿化进行扶植修复,抓好养老、文化体育、文物等公共设施隐患排查整治,尽快恢复公共服务设施正常运转。 十、深化灾后爱国卫生运动 做好公共场所污水、污泥、垃圾、杂物的清除,科学开展除“四害”活动,强化饮用水病媒生物密度监测检测;充分利用大众传播媒介和新媒体广泛开展灾后防疫防病知识宣传,提高群众卫生防病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严防“病从口入”。 十一、开展受灾群体慰问 启动急难型临时救助措施,全面排查困难群众、困难党员受灾情况,并及时对住房、生活受灾影响较严重的给予慰问救助。 十二、积极倡议志愿服务 发布青年志愿者投身防汛救灾动员令,组织全县各级党组织、团组织、青年志愿者协会、各行业系统青年突击队发挥自身优势,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志愿者和群众参与灾后恢复工作。 中共惠安县委办公室 惠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