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后的首次经济社会发展“全面体检”。记者昨日了解到,8月16日,全省“地毯式”单位清查工作正式启动,泉州市将于9月底前,全面完成单位清查工作,转入查疑补漏阶段。 据了解,单位清查工作是经济普查的重要环节,清查对象包括全市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目的在于准确确定经普对象和种类,确保普查单位不重不漏。单位清查工作的启动,意味着经济普查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 即日起,全市将有1.3万名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佩戴由福建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制发的普查指导员证或者普查员证,手持手机或者PAD采集终端,对全市150多万单位和个体户拉网式入户开展单位清查工作。普查对象需要提前准备好《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以便普查员快速进行信息采集,同时,需要为正式普查登记做好统计台账、相关财务报表等资料准备。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济普查对象有义务接受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依法进行的调查;应当如实、按时填报经济普查表,不得虚报、瞒报、拒报和迟报经济普查数据;应当按照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的要求,及时提供与经济普查有关的资料。 各级普查机构及普查人员将会对普查对象提供信息严格保密。 (泉州晚报记者蔡紫旻 通讯员曾开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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