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河长办获悉,近日市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并通过《泉州市区域水质综合评价工作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近十年将安排2亿元市级财政资金用于全市河湖水质监测考评工作,建立河湖责任边界水质管理和区域水质综合评价工作机制,形成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联动的全流域治水格局,促进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据悉,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深化河湖长制,加强区域河湖水质保护管理,今年3月市河长办牵头组织开展试行方案编制工作,历时八个月,《泉州市区域水质综合评价工作方案(试行)》正式落地。 按照《方案》要求,全市共设置区域水质综合评价断面171个、责任边界断面129个参与考核,并新建134个水质自动监测站,规范和厘清各县(市、区)的河湖水质保护管理责任边界。通过统计、分析水质监测数据,采取通报预警、会商研判、约谈问责等手段,强化对河湖水质的日常管控和周期调度,对各县(市、区)开展区域水质综合评价,推动全市河湖水质改善提升。评价内容包括目标河湖评价断面年均水质类别变化情况、目标河湖评价断面监测因子变化情况、上级通报情况、河湖水污染事故情况等。 《方案》明确,市河长办将每个月对水质下降的断面进行预警,提醒对应河湖长和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督促组织开展排查整治;针对水质类别下降的断面,及时组织市生态环境局等成员单位进行技术会商和研判,查找问题原因,形成问题清单,分解相关责任方,必要时提请相关河长研究;在年度评选中对提升明显的水质评价断面所在河湖在河湖管护资金项目上给予倾斜支持,对水质下降明显的水质评价断面进行挂牌督办。 下一步,市河长办将统筹协调全市区域河湖水质监测工作,对各县(市、区)的水质开展区域综合评价,并加强监测数据结果运用,及时将水质问题通报相关责任单位,推动河湖长制落地见效。(泉州晚报记者林铭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