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9日,泉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正式挂牌成立。五年来,泉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从奠基启新、爬坡过坎迈向高质量发展新征程,以一个又一个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泉州样板”、“泉州经验”,践行人民至上、尊崇军人的初心。为回顾总结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成立以来,全市军地各级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强军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双拥工作重要论述的生动实践,展现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广泛开展尊崇军人、尊重退役军人的奋斗历程、丰硕成果,东南网、泉州晚报近日推出系列报道。 全省率先建立实施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和城乡同一标准制度;全省首创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残疾军人伤病情医学鉴定“双随机”工作机制;出台全省首份市级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修缮管理维护工作方案;首创烈士纪念设施“三员”日常管护责任制;建立市、县、乡、村四级“为烈士寻亲”工作联合机制,共为152名英烈寻亲成功,数量全省第二;全省率先开展为全市部分优抚对象购买意外保险项目服务;优待证申领发放审核通过人数和通过率均居全省第一;全省率先实现全国优抚对象公交车和旅游景点“两免”…… 五年来,从守正到创新,从强基到提质,全市优抚褒扬系统紧紧围绕“打基础、促发展、办实事、增亮点”的工作思路,积极回应退役军人期盼,努力为退役军人增添新福祉。 政策保障落实“高水平” 优抚对象获得感成色更足 这五年来,泉州优抚工作体系不断健全。 底子更清。全市完成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本信息采集工作,常态化开展建档立卡,优待证申领发放审核通过人数和通过率两项指标居全省第一;全面摸清我市各类优抚对象底册。 政策更实。我市认真执行《关于〈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关于开展社会优抚工作“质量提升年”活动的通知》《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发放实施方案》《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实施办法》等政策法规,优抚政策体系不断健全。 这五年来,抚恤优待标准不断提升。 率先建立实施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和城乡同一标准制度,各类抚恤补助标准年均增长3%以上,全市优抚对象各类补助平均高出国家标准30%以上,五年来连续5次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全市共发放抚恤和医疗补助资金8600万元,惠及优抚对象超4万人。全省率先开展为全市部分优抚对象购买意外保险项目服务,为全市烈属、残疾军人和革命功臣9000名购买人身意外保险,织好服务保障兜底网。扎实做好重点优抚对象走访慰问工作,“两节”“八一”等重要节日期间走访慰问重点优抚对象4400余人次,发放慰问金370多万元,把党委、政府的温暖和关怀送到广大优抚对象的心里。 这五年来,尊崇氛围更加浓厚。规定动作更加规范,规范化开展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办理优待证,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悬挂光荣牌16.3万面,发放优待证超10万张。社会参与更加广泛,广泛凝聚社会共识,调动整合社会力量,与市委文明办共同发动全市社会组织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拥军优属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慈行善举·情暖刺桐”关爱烈属、“情暖老兵关爱革命功臣”巡诊义诊活动等活动,近五年来累计服务优抚对象近1500人次,建立健康档案1500多份,发放健康宣传手册1500余份,发放药品10余万元。尊崇服务更加丰富,在落实国家116项优待项目的基础上,全省率先实现“全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免费乘坐公交车和免门票游览景区”,全市推出296条持优待证免费乘坐线路,包括清源山等18家A级旅游景区在内的60处持证免门票游览旅游景区(园区)。拓宽优待证社会层面使用场景,充分调动和鼓励社会各阶层、各部门为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优惠优待服务,充实完善优惠优待服务项目,分期分批推出“住宿、公交、旅游、餐饮”等类型优惠优待服务项目清单,提升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尊崇感和获得感。 褒扬纪念“高标准” 建好管好用好烈士褒扬红色资源 这五年来,褒扬政策体系更加完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围绕烈士纪念设施建设、管护、利用为主线,先后制定出台《泉州市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修缮管理维护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建立健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长效机制的通知》等文件,为我市烈士褒扬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撑。 这五年来,烈士纪念设施管护机制更加有力。 精准建立健全数据台账和管护机构。全市现有烈士纪念设施539处852个(省级烈士纪念设施1处、县级烈士纪念设施21处)。现有5个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单位;南安市创新将烈士纪念设施管护工作纳入基层网格化管理,聘任120位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责任人(网格员)。2021年起市级累计拨付烈士纪念设施补助资金465万元,各县(市、区)均已将烈士纪念设施管护修缮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强力推动整修提升。2021年以来,全市迁移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累计72座、新建改扩建烈士墓集中安葬区建设项目6个、新增烈士墓穴100余位、就地整修县级以下烈士纪念设施549个、改陈布展县级以下纪念设施堂馆4处。全省率先统一烈士纪念设施保护标志牌的内容、样式,21处县级烈士纪念设施设置管护石质标志牌,519处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全部设立管护标识牌。2023年,以“室组联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为抓手,扎实做好整改任务,推动烈士纪念设施管护措施落地落实,进一步建好管好用好烈士纪念设施。 铸魂育人“高质量” 以传承英烈精神凝聚奋进力量 这五年来,传承弘扬英烈精神更加深入。 泉州积极推动烈士纪念设施与周边学校共建共管机制,充分发挥红色阵地功能,每年约4万人次前往我市各级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接受爱国主义教育、党史学习教育。此外,在传统节日和重要纪念日,我市有针对性地开展组织动员和宣传引导,“9·30”烈士纪念日期间突出“公祭”纪念缅怀主基调,每年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举行纪念活动10场,有条件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就近利用烈士纪念设施同步开展群体性纪念活动50余场;清明节、国庆节或者其他重要纪念日期间,把握群众性纪念祭扫重点,倡导社会各界现场祭扫5万余人次。 值得一提的是,在建党百年之际,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拍摄抗美援朝、抗战老兵系列专题片《烽火记忆》,全网点击量突破1000万次,并作为全市党史学习教育重要素材和全市青少年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素材。 2023年,我市聘任市革命烈士纪念馆馆员,发挥专家、学者等智囊作用,汇聚更多社会力量参与红色文化挖掘工作;时隔40年后,重新收集整理1674名泉籍烈士信息,编入《福建省烈士英名录》。此外,联合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史志研究室等部门在《泉州晚报》专栏刊发100名泉籍党员英烈故事,编辑出版《红心向党——100位泉州英烈的故事》3000册,积极营造崇尚英烈、缅怀英烈、学习英烈、捍卫英烈的浓厚氛围。 圆梦烈士“回家路”。2022年起,我市印发“为英烈寻亲”专项工作方案,建立市、县、乡、村四级联动机制,累计收集317条寻亲线索,为152名英烈找到亲属,确认烈士身份15名、病故军人身份32名。2023年2月完成新修订《烈士安葬办法》后全省首例跨地市烈士遗骸迁葬仪式,近三年累计完成6例跨省(市)异地烈士遗骸迁移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