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安市财政局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00万元,惠及柳城街道祥堂村、东田镇丰山村、英都镇民山村、眉山乡外寨村、诗山镇山二村、码头镇新汤村、向阳乡马迹村、罗东镇山坂村、洪梅镇梅溪村、石井镇桥头村等10个村,每村获30万元。
据悉,该笔资金专项用于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改善农村居民生计,提高农村经济效益,促进农村全面振兴。(通讯员陈月珍 海丝商报记者陈亮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