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现场。泉州高速执法支队 供图 东南网12月17日讯(本网记者 陈诗婷 通讯员 骆东阳 吴丽柑)近日,一辆载有27名乘客的旅游包车途经晋长高速晋江南出口时,因未持有《客运包车合同》,被泉州高速执法支队执法员依法查处。 执法检查中,当执法员问起驾驶员是否携带包车合同时,驾驶员支支吾吾,谎称合同放在包里,便在驾驶舱内左翻右翻。随后执法员在登记车辆信息时,突然看到驾驶员拿笔正在临时“赶制”包车合同。被制止后,驾驶员才承认其与租车人只是口头约定运载27名乘客从金井到德化,并没有签订包车合同。 事后,执法员对该车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高速执法部门提醒:客运包车应当持有包车客运标志牌、包车票或包车合同,按照约定的时间、起讫地和线路运行,不得招揽包车合同外的旅客乘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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