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泉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授予林瑞春等同志泉州市见义勇为模范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共有11人上榜,南安人林瑞春、黄淑敏名列其中。 据了解,2022年7月以来,泉州市涌现出一大批见义勇为先进人物。他们为保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挺身而出,在面对歹徒的尖刀时毫不畏惧,勇敢地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在面对突发的灾难时勇往直前,用舍己为人的精神演绎了人间大爱。他们在关键时刻、危急关头表现出来的强烈社会责任感和正义感,不愧为泉州人民的骄傲,不愧为全社会学习的榜样。 来自南安市梅山镇的林瑞春,于2023年9月2日在梅山镇林坂村发现有人掉入水井里,不顾个人安危,义无反顾,勇救落井群众,不幸牺牲。 来自南安市乐峰镇的黄淑敏,于2021年11月27日在乐峰镇炉中村发现一处民房三楼浓烟滚滚、火星四溅,不顾个人安危,义无反顾,紧急冲入火场救援,不幸被大火烧伤。 《决定》中介绍,为弘扬正气、表扬先进,根据《福建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有关规定,决定授予林瑞春同志“泉州市见义勇为模范”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奖章和奖励金5万元;授予黄淑敏等10位同志“泉州市见义勇为模范”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奖章,每人颁发奖励金4万元。 (海丝商报记者李贵灵通讯员董满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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