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泉州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规定(暂行)》,规范提升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和管理。 据了解,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是指经泉州市人社局同意,集聚一定数量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具有专门的运营管理机构或单位、基础设施、配套公共服务,人力资源和产业要素有效融合的特定区域。 根据文件,创建市级、省级、国家级人力资源产业园可获相应补贴。其中,对成功创建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由市级财政给予所属园区80万元建园、运营补贴。鼓励市级园区阶梯化发展,由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升级申报创建省级、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对升级申报创建成功的,由市级财政分别给予100万元、200万元的一次性建园补贴升级奖励。升级奖励按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执行,申领补差金额的奖励资金。(泉州晚报记者吴宗宝 通讯员黄吉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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