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公布 泉州市一镇榜上有名 本报讯(记者范金林)日前,国家民委印发《关于命名第十一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决定》,命名248个地方和单位为第十一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命名有效期5年。福建省共有3个地方和单位入选,其中泉州市南安码头镇榜上有名。 据了解,南安市码头镇常住人口7.3万人,有4个畲族村,畲族人口近8000人,是我市少数民族特色乡镇。近年来,码头镇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持续推进新时代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2023年泉州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月活动在码头镇铺前畲族村举办,各民族文化相互交融,精彩纷呈,民族文化、特色农产品、劳动娱乐习俗等展示活动,内容丰富多彩,热闹非凡。 下阶段,码头镇将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民族工作主线,建设“民族和谐名镇”,广泛凝聚思想共识,推进4个少数民族村主动融入并有效衔接乡村振兴,让群众共享发展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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