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次主任会议。 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张毅恭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吴友才主持会议,副主任黄阳春、樊美清、高向荣、赖清正、李文生,秘书长朱亮参加会议。 会议讨论有关人事事项;讨论通过2024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讨论关于2023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稿;讨论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个别委员参加常委会工委工作的安排意见(草案);讨论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专题调研方案;确定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和建议议程,并提出第三十一次主任会议建议议题。(泉州晚报融媒体记者颜雅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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