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视频| 福建| 时评| 台海| 娱乐| 体育| 国内| 国际| 专题| 网事| 福州| 厦门| 莆田| 泉州| 漳州| 龙岩| 宁德| 南平|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东南网泉州频道 > 正文

南安一新型“GOIP”涉诈窝点被端

2024-03-25 11:09:31  来源:东南早报  责任编辑:薛逸群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几部手机,一条短线,架设简单的“GOIP”装备便支撑起一个诈骗端口。日前,南安水头一个新型“GOIP”涉诈窝点被端,多名嫌疑人落网。

近日,南安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水头中队在核查线索中发现,辖区有涉诈电话活动轨迹。侦查员随后对线索中一手机卡持有人及使用情况进行研判追踪,发现暂住水头镇的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侦查员持续深挖扩线,经综合运用多种手段深入侦查和细致摸排,捣毁这个隐藏在居民区内利用“GOIP”设备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犯罪窝点。据介绍,“GOIP”是一种虚拟拨号设备,它能从境外任意切换手机号码拨打受害人电话,也能实现互联网和电话网络的联通,一些不法分子为了赚快钱,不惜以身试法,充当诈骗分子实施犯罪的帮凶。

经审讯,自2023年11月开始,蔡某鑫等人通过非法收购等方式先后获取手机卡20余张,然后通过手机插件以及数据线连接的方式,搭建“GOIP”设备,这样境外诈骗团伙就可以通过这个设备与被害人直接联系。为了眼前小利,蔡某鑫等人在明知“上家”使用电话卡是用于拨打诈骗电话的情况下,仍按对方要求搭建“GOIP”设备协助拨打诈骗电话上千通。

目前,蔡某鑫等嫌疑人均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GOIP”设备属于新型电子通信设备,未经相关部门资质审核、入网许可,任何个人和公司均不得使用“GOIP”设备进行语音外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信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行为属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东南早报融媒体记者陈玲红 通讯员黄雅滨)

分享到: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