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泉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向社会公布2024年3月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禁驾的5名驾驶人名单。其中,有2名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交通肇事后逃逸,1名驾驶人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1名驾驶人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且在事故发生后逃逸。 名单公布 2023年8月12日1时32分,杨某醉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车上载李某)行驶至晋江市兴东路时,车辆碰撞张某停于路右侧车道装垃圾的轻型自卸货车后部。事故造成小型普通客车乘客李某当场死亡,杨某及张某受伤。 晋江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认定,杨某负本事故主要责任。晋江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杨某犯交通肇事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五款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杨某作出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具有以下两种违法犯罪行为之一的机动车驾驶人,将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禁驾:一是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二是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各位驾驶人要引以为戒,杜绝酒后驾车,安全谨慎驾驶,严防事故发生。如发生交通事故,应依法履行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抢救伤者、迅速报警、听候处理等法定义务,切记不可驾车逃逸、弃车逃逸或潜逃藏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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