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小学招生办法 民办小学的招生由区教育局负责,优先招收丰泽区域适龄儿童入学,坚持免试入学的原则,自觉规范招生行为。民办招生不得限制符合规定的适龄儿童入学报名;不得提前组织招生,不得预收费、乱收费;不得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不得进行虚假宣传;不得超计划招生。严格按上级招生文件精神执行,确保执行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等有关工作落实到位。 (一)报名对象 1.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教育优待照顾对象; 2.户籍关系在丰泽区及居住在本区内的随迁适龄儿童; 3.经泉州市教育局审批的同意跨区报名的适龄儿童。 (二)网上信息采集和填报志愿 由丰泽区教育局建立民办小学招生报名摇号系统,提供网上报名服务。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报名时应充分了解民办学校办学条件、收费标准等情况后,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丰泽区民办小学招生报名摇号系统”,按要求填写学生相关信息,填报志愿。学生原则上只能报1所民办小学,同时应向符合招生入学要求的所属服务区公办学校报名。具体报名和录取办法(见文末)《2020年泉州市丰泽区民办小学招生工作服务指南》。 (三)电脑摇号和录取 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行直接录取。 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行分批次电脑摇号录取。具体操作如下: 第一批次:单列录取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教育优待照顾对象,采取线下审核公示直接录取。照顾人数直接从学校招生计划数中扣除。其余报名对象均须按规定参加电脑摇号录取。 第二批次:优先录取丰泽区域内常住适龄儿童(指区域内户籍适龄儿童,区域内随迁适龄子女,香港、澳门、台湾、华侨和外籍适龄儿童),若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全部录取。 第三批次:若有剩余学位,录取丰泽区域外常住适龄儿童(只针对市级审批的或寄宿制民办学校)。 电脑摇号工作由丰泽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电脑摇号结束后,区教育局公布电脑摇号结果,同时按要求向市教育局备案电脑摇号结果以便查询。 (四)现场注册 已确认电脑摇号录取资格的适龄儿童,其父母(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到确认录取学校进行注册,并签订《丰泽区规范民办小学招生收费双向承诺书》(见文末)。逾期未注册的学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任何民办学校不得拒绝接收经电脑摇号确定录取资格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注册的学生。 (五)审核 区教育局对民办学校新生注册情况进行审核汇总。 (六)补录 民办小学若招生计划数未招满的,可由区教育局统筹协调符合条件的、有意向的适龄儿童就读。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能再到公办学校就读;对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符合丰泽区公办小学招生条件的学生,由区教育局按相关政策规定统筹安排到服务区公办学校就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