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直小学幼儿园招生意见出台,招生办法作了进一步细化 今秋计划招收1650名一年级新生 3月31日,2021年秋季泉州市直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出台。今年市直小学计划招收1650名一年级新生,市直幼儿园计划招收1242名小班幼儿,各校招生服务范围与去年总体相同,招生办法在延续去年政策的基础上,有作进一步细化和明确。明年秋季招生起,对于2021年3月1日以后新购房落户的,招生政策有较大变化。 【市直小学】 招生计划与去年总体相同 泉州市直小学招生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年满6周岁(即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各市直小学招生计划与去年一致,具体如下:泉州市实验小学:350人;泉州师范学院附属小学:450人;泉州市晋光小学:650人(南俊校区250人、东海校区400人)泉州市第二实验小学:200人。 各市直小学招生服务范围与去年总体相同,今年主要是对一些服务区域范围的表述进行细化和明确。特别注意的是,市晋光小学东海校区招生服务范围中,海星小区二期住宅区仅限原拆迁安置户,海星小区扩建项目范围内住宅区仅限原拆迁安置户,北星社区莲垵、坪上自然村仅限原村民的子女。 招生办法进一步细化 明确学位不足时的招生办法 与去年相比,今年市直小学招生办法作了进一步细化和明确。 1.细化明确优先招收对象的具体条件要求。各市直小学优先招收本校招生服务区域内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三一致”家庭的适龄儿童。具体条件:①适龄儿童与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一致(均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并实际共同居住,户籍与房产一致(产权性质、用途为住宅),房产与实际居住一致;②适龄儿童落户到学校招生服务区域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日前;③招生服务区域的同一套住房每三年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在该校入学(同一户主、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 2.补充明确学位不足情况的招生办法。如果招生服务区域内符合“三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及按政策应照顾对象的数量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则采取公开电脑派位或抽签,或以落户到学校招生服务区域时间先后等办法录取(7月23日进行)。没有被该校录取的,由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筹安排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学校接收入学。 3.补充明确有剩余学位情况的招生办法。采取公开电脑派位(或抽签)录取办法招收部分户籍在本校招生服务区域内但不符合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三一致”条件等对象入学(7月25日进行)。 4.对明年的招生政策调整作出预告。自2022年秋季招生起,市直小学认定招生服务区域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三一致”对象时,对2021年3月1日以后(包括3月1日)新购房落户的,要求:①适龄儿童的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拥有该实际共同居住的住房产权比例应超过50%(不包括50%,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上没注明共有产权人产权比例的,视为平均分配);②招生服务区域的同一套住房每六年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在该校入学(同一户主、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 【市直幼儿园】 各市直幼儿园小班招收符合条件的年满3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幼儿。泉州市特殊教育学校附设幼儿园(泉州市培蕾实验幼儿园)同时招收符合条件的3~7周岁特殊幼儿。 今年市直幼儿园招生计划与去年相比有作个别调整。泉州幼师附属幼儿园:210人;泉州市温陵实验幼儿园:240人(井亭园区90人、东海园区150人);泉州市刺桐幼儿园:150人(刺桐新村园区90人、崇福园区60人);泉州市丰泽幼儿园:300人(丰泽新村园区150人、城东园区150人);泉州市直机关金山幼儿园:90人;泉州幼高专附属东海湾实验幼儿园:180人;泉州市特殊教育学校附设幼儿园(泉州市培蕾实验幼儿园):72人(含特殊幼儿、普通幼儿)。 今年各市直幼儿园的招生服务范围与去年总体相同。丰泽幼儿园城东园区因周边楼盘的业主还未全部入住,招生服务范围继续暂定一年。 (记者 曾聪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