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信部作出决策,手机实名制明年底有望出新规。(12月22日中广网)
笔者认为,如果,把整治手机淫秽色情专项行动作为对手机实行实名制的理由,不仅理由不充分,而且是多此一举。
无论手机的附加功能怎么增加,它的主要功能仍然是个人通讯工具。如同纸质个人通信受法律保护一样,无线个人通讯同样应该受到法律保护。个人通讯内容无条件保密,家人、邮电企业无权查询,工信部门也无权监督。更不能以手机通讯内容涉黄为由,强行对手机登记实行实名制,继而对个人通讯内容实行违反个人通讯自由的侵权监督行为。
手机实行实名制,在个人通讯过程中容易造成内容泄密,引起家人、亲朋好友的误解。比如,因亲人绝症与医疗部门的通讯内容需要保密因实名制泄密,因类似于本人虽有脂粉味却是纯爷们网友“曹友琴”姓名泄密误解造成家庭不和,因“只谈友情、不谈爱情”的异性交往通讯实名泄密而引起家庭破裂等等。
而且,整治手机淫秽色情的主要对象是营运中的接入商,作为手机用户绝大多数人是黄色内容的受害者,作为国家信息管理部门的工信部应该剑指接入商,而不能不分主次误伤手机用户。对个人手机内容涉黄整治,重要在手机用户个人。思想健康的个人用户,遇到接入的黄色内容,他会“拒黄”“揭黄”;而思想不健康的个人用户,他会去到处“找黄”“食黄”。
再说,“一机一号”与“一机一名”之间选择,“一机一号”如同亲子鉴定和电脑IP号一样,一般没有重复只有惟一。而“一机一名”在全国存在同名同姓者屡见不鲜,有的是成千上万,更难以查清谁上网“找黄”“食黄”。
我国目前有7.6亿手机用户,其中有约2亿非实名预付费手机用户,实现这些用户的实名登记不是件简单的事情。采用实名制需要非常完善的网络平台作基础,否则效果会打折扣。
鉴于上述理由,本人不赞成工信部对手机登记实行实名制的决策。而且,在涉及如此众多手机用户的决策,不能由工信部说了就算,必须经过民主听证后再作决断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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