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民生巷议 > 正文
“反虐待动物法”哪里超前了
www.fjnet.cn 2010-01-27 10:00  毕诗成 来源:东北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这些年社会戾气很重,一些人的残忍超出了我们的想象。在虐待动物方面,有用硫酸泼黑熊的,有整城打狗死尸遍地的,有杀掉怀孕母羊取胎羊叫卖的……这类行为严重戕害着我们的心灵。以人道的名义反对任何虐待、残忍,本不该有人和动物的区分,有论者说得非常好——— “待禽兽以人道,就断不至于待人以兽道;肯施恩于弱势,就断不至于失恩于强势!”我们不能想象,一个肆意滥杀动物的社会,会是高度文明的社会。

说起立法,法律往往是滞后的,但有时候也需要稍稍前置一点。当然,从情绪化角度,当人的权益无法很好保证的时候,有人难免一提起保护动物就生气。但冷静想想,实现动物权利与捍卫人的生存权利,二者并非绝对的一码事,前者也并不以后者为前提,可以同时进行,并行不悖。

有人讥讽琢磨这样的法律是 “吃饱了没事干”,我倒是觉得:不管怎么说,作为社科院专家,能够用4个多月征集社会意见,并及时听取公众对于“动物福利”的反感情绪,退而求其次,从“保护”到“反虐待”,这是非常难得的努力。比起有些部门立法“闭门造车”不理民意,强千倍百倍。只要俯身与人民一同讨论,我们就不怕你这法律会多离谱。所以,应以极大的善意给予建设性的意见。


责任编辑:李艳
相关新闻
更多>>视频现场
相关评论>> 
 赶集网  火车票  福州分类信息  福州租房  福州二手房  福州招聘  福州兼职  福州二手  福州二手车  福州公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