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局官方网站1月9日发布消息,2010年全国税收收入完成77390亿元(扣除出口退税后为70062亿元,不包括关税、船舶吨税、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相比2009年增收14286万亿元,增幅约达22.64%。(1月10日《羊城晚报》)
税收作为社会收入二次分配的主要手段,税收大幅增长意味着经济快速发展,国库更加充盈,社会收入分配趋向合理,税收增加当然是好事。但是换个角度看,税收增长过快除了经济增长给力以外,也意味着纳税人经济负担的增加。给股市去泡沫,收印花税;给房地产降温,酝酿房产税;为了保护环境,出台车船税……种种理由设立的税种,似乎都充满程序正义,但是,在物价不断上涨的同时,新税种不断涌现,国家税收收入持续攀升,创下历史新高。与扩大内需的经济政策背道而驰。“十二五”规划提出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居民收入尚未与经济发展同步,就被不断增加的税收“割肉”,容易让纳税人产生被剥夺感。
据美国知名杂志《福布斯》推出的2009年全球税负痛苦指数排行榜介绍,中国内地紧随法国之后,位居全球第二。这一榜单曾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虽然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都驳斥说,中国的宏观税负在国际上属较低水平。专家也声称,我国宏观税负低于工业化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但是,公众对此并不买账。民众对当前税负水平普遍不满意。拿个人所得税来说,尽管个税已做过2次调整,但是税负与百姓收入水平还有较大差距。尽管最近有消息说,个税改革方案已上报,方案将对整张税率表作出调整。但是2000元的起征点可能不会改变。个税起征点长生不老,(和讯财以家庭为单位的综合分类个税体制一直呼之不出,让人郁闷。有关部门促进税收增长的同时,如果不对应出台减税措施,拿出财政资金改善民生福利。显然不具有说服力。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去年11月居民消费价格CPI同比上涨5.1%,再次刷新年内纪录,这也是自2008年7月上涨6.3%之后,中国28个月以来CPI创下的最高涨幅。除了民众感受最深的食品涨价以外,自来水涨价、天然气涨价、居民用电阶梯式改革,成品油涨价。涨价风潮此起彼伏,掣肘了民众生活质量提高。民众对物价越来越敏感,心理承受能力也越来越脆弱,在国家税收大幅增长,开设新税种的情况下,出台一些减税政策,特别是给中小企业减负,提高个税起征点还富于民,值得考虑。
在个税制度成熟的国家,个税起征点已经与CPI涨幅等经济指标挂钩,实现指数化、动态化调整。比如,德国的个税起征点每年微调一次,以保障公众收入不受影响;美国历史上曾多次全民退税。在新加坡,政府从财政盈余中拿出资金,直接向国民派发,让国民分享国家财富增长的成果。在高通胀率时代,还利于民已成社会共识。有关部门显然不能对民众呼声视而不见,只谈税收增长,避谈减税、退税还利于民。
税收的功能就是调节社会成员收入二次分配,税收政策具有天然的公平特质。如果有关部门在加强税收征管,设立新税种,做征税加法,实现税收增长持续攀升的同时,顺应民意,出台一些减税措施,帮助中小企业涨工资。提高个税起征点,税收加减法同步进行。有利于减轻低收入者税负。
适当放缓税收增加的速度,拿出更多税收红利加大对公共事业的投入力度。完善公共服务项目,提高公共服务水平,降低公共服务收费;完善弱势群体救助机制;增加民众福利,提高民众生活质量,税收增收与反馈同步进行将更受民众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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