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发布声明称,北京地铁采用的均是公共交通重载型自动扶梯,并公布了重载扶梯的标准。然而,有专家质疑,国内对于重载型扶梯,既没有相关定义,也无相关国家标准。记者调查发现,国内电梯重载标准不一,如广州地铁扶梯的重载标准就是北京地铁公布标准的两倍。并且,国内多家电梯企业对重载扶梯的“国标”同样存疑,而国内重载电梯的国标已经落后欧洲标准十余年。(7月10日《东南快报》)
没有相关定义,也无相关国家标准,北京的标准落后欧洲10余年,这就是4号线事故发生后,重载电梯所曝露出来的重重问题,似乎要感谢事故,否则我们又如何知道自己是处于怎样的危险境地?
定义重载电梯很难吗?制订一个国家统一的标准很难吗?如果现实生活中没有出现重载电梯,这当然不需要,可事实上,却是早就有存在了,而且天天和老百姓的生命发生着联系,可为何这些最为基本的保障生命的工作就不能落实呢?相关部门究竟是在吃谁的饭?究竟每天都在做什么工作?
有专家指出,扶梯超负荷运转存在安全隐患。如果自动扶梯的运载能力超设计标准,这会导致电机长期超负荷运转,导致电机长期过热,这有可能会使扶梯的控制系统损坏,甚至融化内部电路板。当电路板烧穿,即使是最不可能的意外,如倒行,都可能发生。可见,标准太低,危险就重重,我们的生命安全就无法得到保障。本来,国内的人多,其标准是要比国外要高的,可事实上却是完全相反。这不是在草菅人命吗?
令人更感沉痛的是,事关生命的标准总是表现出比别人慢几拍,总是表现出漫不经心的样子。食品安全的标准如此,重型电梯的标准也是如此,而且多是先出现事故,在以付出生命代价之后,才会渐次显现。从显现缺乏标准,到制订标准,再到执行标准,这中间又要经过相当漫长的时间段,期间谁能保证不再出现意外?
在宝贵的生命面前,能否不再让标准成为压在我们心头的痛?我们的生命伤不起,我们的安全伤不起。(郭文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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