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中午,江苏南通汽运集团驾驶员殷红彬驾车行驶在如皋市境内时,看到一年迈老人倒地受伤,他下车将其扶起,交给与其相识的村民后驾车离开。不料随后老人坚称是殷撞倒了她,老人的儿子据此报警。好在殷驾驶的大巴车上有监控录像,记录了他救人的过程,还了他清白。真相大白后,老人对自己的一时糊涂深表歉意,让儿子专程向殷红彬送去锦旗致谢。
2006年南京青年彭宇救助老人反被告上法庭一事,几乎成为了近年来社会舆论的“集体阴影”。自那以后,老人倒地、遇险,旁观者无人相助之事在各地屡屡发生。一些媒体更是只要发现情节部分类似的事件,就直接冠以“某地彭宇案”之名,大篇幅报道。
其实,多起被媒体称为“某地彭宇案”的事件,严格说来都存在“主观定性”的问题。以不久前一审判决的所谓“天津彭宇案”为例,现在我们知道,倒地老人无法证明当事人许云鹤驾车碰撞到她,许云鹤同样无法证明自己驾车没有碰到老人。媒体最初仅依据许的单方面意见就认定许是见义勇为反被诬陷,这种态度是很不负责的。
至于去年二审判决的“郑州彭宇案”,当事人李凯强承认,自己驾摩托车与老人发生了碰撞,而且,因有人指认其碰撞后“试图逃走”,李扶起老人之举本身也难被认定为“救人”。但在一些媒体记者笔下,此事却成了“‘南京彭宇案’出现郑州版”……
对“南京彭宇案”的一审判决以及二审的调解结果,或许仍有探讨的余地,但一些媒体将郑州李凯强案、天津许云鹤案乃至如皋殷红彬救人事件一概视为“新版彭宇案”,未免过于牵强。
在殷红彬救人事件中,有个细节应引起重视:据老人解释,之所以误认为是殷红彬撞了她,是因为自己倒地后“头脑发昏,一片空白,只知道喊救命”。这名老人当时“头脑发昏,一片空白”,那么谁能断言,在南京彭宇案、郑州李凯强案、天津许云鹤案中,三名倒地老人当时一定不是“头脑发昏,一片空白”呢?因“一时糊涂”而出现误记、误判,这种事情发生在六七十岁的老人身上,是不难理解的,也是可以原谅的。
以善意揣度,即便出现了“见义勇为者被反咬一口”之事,是否也可推论,那些“反咬一口”的人(老人),未必一定就是要恩将仇报,而多半是出于一时糊涂之下的误判、错觉?若果真如此,我们还有必要痛心疾首,惶惶然大呼“世风日下、人心不古”么?
美国政论家李普曼曾提出“拟态环境”理论,认为在大众传播发达的现代社会,人们的行为与三种现实密切相关:一是实际存在的“客观现实”,二是媒体经选择、加工后提供的“象征性现实”,三是人们意识中形成的关于外部世界的图像,即“主观现实”。人们的“主观现实”以“客观现实”为基础,但在很大程度上受媒体提供的“象征性现实”的影响和左右,往往会与“客观现实”产生偏移,成为了一种“拟态现实”。
如果说南京彭宇案是一个“客观现实”,那么所谓“郑州彭宇案”、“天津彭宇案”、“江苏又现‘彭宇案’”,其中多有媒体提供“象征性现实”的成分;进而一些人担心“遍地都是彭宇案”,导致风声鹤唳人人自危,则形成了沉重而逼仄的“主观现实”,这对媒体自身和社会公众都是有害无益的。
世上没有那么多“彭宇案”,一些媒体该认真反省。
(作者系北京青年报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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