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最新原创 > 正文

有一种“权力抢劫”叫“天价小推车”

www.fjnet.cn 2012-03-06 07:11  李松林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日前有苏州商贩反映,苏州留园街道城管要求商贩统一购买便民小推车,价格在3300多元,如果不购买城管指定的小推车就不能做生意。对此城管回应称,此举为规范管理、统一管理。目前相关部门已就此事介入调查。(3月5日《北京晨报》)

此前,在人们的印象中,城管更多的是“打手”形象。然而,今天这个新闻一曝光,我们不得不佩服城管的经商头脑了。据记者的调查,原本市场价格只要1000元左右的小推车,打上“城管指定”的烙印后摇身一变狂卖3300元,利润率达到200%以上,个中暴利让人恨不得也去当一把“城管”。

更让人感到诡异的是,城管对此的回应居然是“为规范管理、统一管理”。这是多么低级的一个借口!难道商贩齐刷刷推着“城管指定”的小推车就“规范”和“统一”了吗?恕我愚钝,就算大家都买了城管指定的“天价小推车”,我们最多也只看到了小推车的型号外表的“统一”,“规范”一词谈何而来?

真正的“规范”应该是城管执法行为的规范——文明执法而不是暴力执法,公正廉洁执法而不参与任何有利益分羹嫌疑的行为。真正的“统一”应该是商贩经商秩序和城管执法的和谐、良性的统一。也就是说,在这一起案例中,城管不会因为商贩未购买自己“指定”的小推车而对其“怀恨在心”、“特殊照顾”;商贩也不会因为不买城管“面子”而“提心吊胆”,更不会绝望地声称“生意不能做了”。

值得注意的一个细节是,便民小推车在具体行动上是由城管指定,但是没有公开招标,没有协商收费标准。那么,如此“二无”行为的背后究竟隐藏了哪些不可告人的黑幕?到底又是谁鼓噪了城管推出“天价小推车”决定?难道不值得深挖下去,不需要有人为此担责吗?

有作家曾经说过,一座城市就是一个大舞台,每个人都是舞台上辛勤奔波的戏子。那些穿梭于城市大街小巷的商贩,他们是城市中艰难的生存者。为了生计,他们长年累月早起晚睡,靠一分一毛的累积来养家糊口。怎么经得起3300元一辆的“天价小推车”?更何况,据商贩们坦言,这种小推车使用起来“一个人根本推不动,十分不方便”。

说到底,苏州留园街道城管的这个决定是典型的“屁股决定脑袋”的“馊点子”,是不顾商贩实际情况只顾自身腰包的坏主意。依我看,要想做到“统一管理、规范管理”并非难事,城管和商贩们来一次面对面的谈判和磋商,就各方面存在的问题协商沟通,就一定能收获不错的执法效果。像这种“天价小推车”的主意,说轻了叫折腾,说重点叫抢劫,应该立即停止。

  • 责任编辑:林雯晶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无法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