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类节目只是一档真人秀而已
www.fjnet.cn 2012-08-02 08:52 张遇哲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更多观点: 电视应聘成功,报到时面试却被告知不能录用,求职者一男子日前诉小米公司违约。昨日,小米回应表示,现场只是达成录用意向,未通过正式面试者不可入职。(8月1日《新京报》) 对此,有人质疑企业上节目缺乏诚信。不过,从法律上来说,双方在节目现场中的约定,只是一种口头上的意向性合约,由于没有签订书面合同,还不属于合同法范畴的法律问题。倘若真如小米公司所言,“节目组明确告知,现场只是达成录用意向,应聘者之后必须通过公司正常面试流程”,则这起纠纷更无关企业诚信,不构成违约行为。 一般来说,企业上求职类节目不会在招聘诚意上作假。毕竟是在电视上播出,给了工作又不履行诺言,传出去社会影响不好。只是,求职招聘并非“过家家”,指望在短短几十分钟内,让素不相识的企业和求职者彼此有多么深入的了解,欣然接受对方,这显然是不现实的,对于劳资双方也显得过于草率。同时,相对于企业“拒收”现象,求职者“爽约”更为多见。毕竟,节目组除了要求选手资料真实外,对其几乎没有制约。广东卫视职场真人秀《天生我才》监制黄敏丽就曾抱怨道,求职者放企业“鸽子”的很多,其中大多是刚毕业的大学生。因此,求职类节目大都只是要求有意向的用人单位,给求职者一个面试或试用的机会,这对于双方都是一种善意的保护。 之所以出现应聘者遭拒后怒告企业,或许是源于当事者之间的沟通出现问题造成误会。不过,这也从一个侧面提醒我们重新思考,究竟该以什么样的态度对待求职类节目。在就业难的今天,一些求职者往往把上节目看作求职跳槽的快捷通道,希望就此青云直上,一步登天。这种浮躁的心态是要不得的。正如《职来职往》宣传负责人陈晓晓所言,“我们节目不包办找工作,能否成为正式员工,还得靠求职者本身的能力。”和相亲类节目一样,求职类节目只是提供一个平台,台上一拍两合能否最终台下牵手成功,还得靠用人单位和求职者更多接触后作出最终选择。 一次成功的求职,往往要经历笔试、面试乃至试用等诸多环节,求职类节目显然承载不了这些。它只是一个节目,按照找工作的流程来做的一档真人秀。给求职者一个自我展示的舞台,给用人单位一个求贤纳才的机会,这固然是一个方面,其更重要的是,为求职者提供就业指导和应聘指南。通过反映在找工作中的问题,不同的人可以看到在职场中的一些矛盾、冲突,引起自己的思考。从某种意义上讲,求职者能否最终应聘成功是次要的,关键是通过这样一个节目让他们成长得更快些,观众们也能更好的了解职场、企业需求,进一步明确职业规划。 不容否认,现在的一些求职类节目中,娱乐作秀的成分占了很大比重,引来了“职场如秀场”的质疑。超过九成的网友支持李开复的抵制,就是一记沉重的警钟。在这个娱乐至死的年代,求职类节目不能随波逐流,在追逐卖点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唯有秉承社会服务的价值,坚守节目的功能定位,求职类节目才不会被观众抛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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