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党员退出机制常态化
www.fjnet.cn 2013-02-20 07:27 李 杏 来源: 我来说两句
于是,一个问题摆在面前,相比扩大党员队伍,提高质量更为关键。 腐败分子是党员队伍中的害群之马,必须坚决清除出党,这是中国共产党从严治党历来都十分重视的。现在,中央明确要求,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正是为了提升党员队伍质量。 党章、党的纪律规定对党员的要求主要是两方面。一是根据执政党自身建设, 党员必须以自己的行为履行的义务,二是根据国家法律以及执政党所遵循的道德规范等要求党员必须禁止的行为。党内腐败分子是以具体行为在触犯或践踏党纪国法,而“不合格党员”更主要是党章、党规要求“作为”而“不作为”,他们不是去积极履行党员义务,精神和行为状态消极,进而影响了执政党所要求的先进性。 不合格党员都是哪一些人?广东的试点标准不同,全国范围也没有统一的标准,但基本指向是有的。革命意志衰退、组织观念淡薄、党性观念不强,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完成党组织分配的任务,在学习、工作、 生活等各个方面不起党员作用,这些不合格行为在党章和党纪规定中都有对应。这样的行为虽然不是腐败,不是违法犯罪,但它在潜移默化中影响人民群众对执政党的信心。 处置不合格党员主要不是一种纪律处分,具体操作、执行层面的问题各地都还在探索。但不论怎么做,有一点很明确:流水不腐户枢不蠹,使不合格的党员受到严肃处置,党员队伍才能充满生机活力。执政党始终强调并推进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正是在此意义上,党员退出机制最终应实现常态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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