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到昨天,河南省周口市鹿邑县太清宫镇太清办事处的赵先立被拘留在该县看守所已达27天。当地检察院办案人员给家属出具的拘留通知书上,赵先立涉嫌的罪名一项为空白。检察院回应称,拘留通知书是县公安局出的,公安局刚换的系统,“可能是系统生成的时候没有生成”。(12月31日《京华时报》) 古有“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的说法,即便是所加之罪,至少也能让你蹲了监狱还揣了个明白。谁能料想,现代文明发展到今天,居然还有在拘留所待了27天,还不知道自己头上扣的是什么罪名。这样的不明不白,检察院居然还把责任推给了公安局新换的系统。如此滑天下之大稽的事,难怪舆论哗然。 事情的吊诡之处,也恰好是微妙之处。赵先立的被拒是发生在12月3日,而在11月28日他还在北京向中纪委递交相关举报材料,他何时回到周口,尚且不得而知,但可以确定的是,从他举报回家到被拘留,时间间隔相当短。让人不得不生疑的是,如果赵真的涉嫌犯罪,为何非要在他到中纪委举报之后才拘留呢?这是不是在对赵的举报进行“报复式”的惩戒呢?以至于匆忙之下没有想好安插什么罪名呢? 正如某律师所言,检察院给出的理由很荒唐,“就算是电脑系统问题,也可以进行人工检查,避免错误”。检察院或公安局发现案件线索、审查、立案,之后提请拘留、做出拘留决定、通知家属都有一整套流程,需要由检察长或公安局长签字批准。如果真是证据确凿、程序合理,即便是系统出问题,何至于弄出个空白的拘留通知书呢? 从这一点讲,周口发生如此“滑天下之大稽”的事,根本原因所在是法治不彰,才让权力魑魅得以张牙舞爪,为所欲为,弄出了这般令人啼笑皆非的闹剧。 在整个事件中,赵无疑是最明显的受害者,事情的起因正是源于他对“因村务问题被开除党籍”的不满。从赵的叙述来看,他存在什么样的村务问题我们不得而知,但是在被开除党籍这件事上,显然是存在问题的,毕竟这是调查组在未与其见面的情况下做出的决定。 接下来所发生的事情,更令人唏嘘不已。赵先立向中央纪委反映的当地纪委收钱打白条的问题,不过是当初他意欲减轻违纪处罚的违纪资金。当地纪委居然能可以要求违纪者缴纳违纪资金便能减轻处罚,而赵显然对此明显违规违法的潜规则笃信不疑,虽然没有按要求缴纳6万元,但还是缴纳了1万元。 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鹿邑县从纪委到检察院到公安局,无论是纪检、办案,还是执法,所奉行的逻辑独独没有法治。在这样的权力生态下,受害方也困囿其中,默认了潜规则,甚至试图在潜规则中得以明哲保身。但是,法治不彰下,任由失范权力的胡作非为,又有谁能独善其身呢? 荒唐理由之下,必有荒唐行径,荒唐行径之下必有荒唐逻辑,唯有法治彰显,唯有规范权力,才能让每个人找到最给力的保护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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