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民生巷议 > 正文

异味自来水“没问题”暴露了“大问题”

2014-03-25 08:57  吕昂 商意盈 来源:京华时报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据媒体统计,自今年1月以来,全国已曝出十余起自来水异味事件,而其中有多数“问题水”经当地机构检测认定“水质达标”,一些水务部门甚至拍胸脯告知民众“可放心饮用”,这就让许多人心生疑惑:仅凭感官就能发现异味的自来水,何以经过科学检测后却“没了问题”?

事实上,我国从2012年7月起开始执行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检测指标达106项,与世界最严的欧盟水质标准基本持平,标准中规定“生活饮用水的感官性状要良好”,在“臭和味”一项中更明确要求“无异臭、异味”。作为强制性标准,这意味着106项指标中任意一项不合格都代表水质有问题,当然也包括“异味”在内。而被普遍反映有异味的“问题水”被检测为“合格”,这究竟是由于公众的嗅觉“集体失灵”,还是相关机构“选择性失明”,答案不言自明。

值得警惕的是,有多起异味事件中被迅速认定“合格”的“问题水”经后续调查发现了大问题。不久前兰州自来水异味起初被认定“水质达标”,而后则查明是因水厂进水氨氮浓度偏高。去年杭州自来水四度出现异味,多次检测也均报告“没问题”,直到今年1月终被确认是受低毒性化学品邻叔丁基苯酚污染所致。

号称“合格”的检测结果被频频“打脸”,相关机构自然会被公众质疑检测能力及动机,此间失去的公信力更是难以挽回。然而有了前车之鉴,却依然有地方部门一遇上“异味”就立刻表态“没问题”,这种“条件反射”则更令人深思。

缺乏全面调查就急着宣称“水质无恙”,与其说是在安抚公众情绪,倒不如说更像是要撇清关系。一些部门为了逃避责任,不惜“ 睁眼说瞎话”、把“异味水”认可为“达标水”,既暴露了对于国家标准的不屑一顾,更暴露了对民生问题的公然漠视。

之所以会诞生这些“睁眼瞎”,一方面由于这份标准在许多执行环节落实不到位,相关部门对此不够重视,许多地方的水检测与处理工艺甚至都没有进行相应的升级。另一方面,国家对于该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管也不够到位,缺乏配套的惩罚制度,这也令一些部门对标准缺乏敬畏之心。再加上水质监测多由水务部门自检自测,往往难以保证透明和公正。

水是生命之源,点滴之间折射民生大计。面对自来水异味事件,相关部门应本着公共利益至上原则及时问责,甚至通过第三方检测机构来积极化解“水危机”,既然有国家标准,就应该执行、监管到位,必要时更需惩处到位。

摘编自新华社3 月24 日电文/吕昂 商意盈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