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怀化长怀医院医疗广告等四款百度信誉V体系中的商业推广,被国家工商总局公告为严重违法广告,而至截稿日,记者仍能搜索到此违法广告。在网络上,医药、保健品等虚假广告已屡见不鲜。网络虚假广告为何屡禁不止,又该怎样进行整治?(5月4日《光明日报》)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网络广告也并非法外之地。但是,对于网络虚假广告的蔓延却有越来越多的诟病。一方面,人们对于网络的依赖性越来越强,而虚假广告蔓延网络的话会对网络的形象造成侵害,导致网络的公信力下降;另外一方面,由于网络广告的成本低,而获利极高,在利益的驱动下不良商家和互联网公司合谋,共同导致了网络虚假广告的泛滥。但是由于监管的空白和法律的滞后,对这种网络广告的蔓延却没有治本的策略。而唯有坚持自律和他律的并举策略,网络虚假广告才能够有根治的时刻。否则,网络虚假广告不仅损害消费者的利益,更是破坏了网络的形象,将网络世界搞得乌烟瘴气。 网络虚假广告的自律方面,首先需要互联网公司以及广告企业的自律行为。早在2012年11月,百度、360、腾讯等12家互联网搜索引擎服务企业联合签署了《互联网搜索引擎服务自律公约》,旨在规范互联网搜索引擎服务,保护互联网用户的合法权益。可以说,这就是互联网企业自律的最好萌芽,也是一种行业自律的规范开始。不过,这样的自律规范往往会被利益的诱惑所破坏。即尽管有着如此的自律公约,但互联网公司还是抵制不住利润的诱惑,一旦利益的防线突破,虚假的网络广告就趁虚而入。可见,依靠互联网公司的自律收效甚微,而广告企业自律更是微乎其微,因为他们总是坚持着利益至上的原则。 另外,在自律的方面,消费者自身的准则意义重大。即对于网络广告需要有自身的甄别能力。第一,如果一则广告的诱惑特别大,就应该特别注意;第二,如果一则广告特别符合你内心的期望,也需要进行特别的注意;第三,一则广告明显出现常识性错误,你也应该警惕。而这都需要消费者自己提高警惕,因为对于网络虚假广告来说,如果每个人都提高警惕,那么,其生存的土壤也就会自然消失掉。而网络虚假广告之所以大肆存在,一个根本原因就在于很多人上当受骗。所以,从自身做起,对虚假广告有着根本的甄别能力才是关键所在。可见,对根除网络虚假广告,消费者自身的能力也是很重要的。 互联网企业和广告企业的自律收效甚微,消费者自身的鉴别能力需要提升,而当务之急需要加强的乃是监管的力度和法律的约束。即对于网络广告的强制约束措施。一方面,需要将网络广告纳入到《广告法》的规范内容内,让网络广告也符合《广告法》的条款;另一方面,对网络广告的惩罚措施需要加强,让其收益和成本上不成正比例,即提高其违法的成本,让其“一旦违法,体无完肤”。这样,才能形成震慑效应,也才能将网络虚假广告进行根除。可见,在根除网络虚假广告的道路上,自律不可或缺,但更为重要的是他律的强制作用。双管齐下,才能将网络虚假广告彻底根除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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