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东南锐评 > 正文

爱心与功利 未必要“划清界限”

2014-08-01 16:21:16 瞿方业 来源:东南网-海峡导报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近日有一位厦门的网友发帖称,无意间看到一则关于落户厦门的消息,发现除了人才引进、买房、直系亲属投靠之外,还可以捐款,只要向民政部门捐款100万元以上就可以获得一个厦门户口指标,消息一出引发大量网友的争论。一些网友认为,把这种捐赠和城市落户挂上钩,听起来很别扭。(7月31日央广网)

一些人一听是捐赠献爱心,就想当然地认为,爱心应当高尚如天使,只要和利益有些关联,就认为亵渎了爱心。这种想法过于理想主义,无视人性的复杂性。

其实,有些人想在献爱心的同时获得名或利,也不见得就是亵渎了爱心。厦门对捐款百万者给予落户的优惠政策,应该说这是一项正面激励的举措。

有人做了好事不求回报,但有人付出真金白银后想获得一些合法利益,人本来就是复杂的,社会也是复杂的,在正能量和诚实基础上,这些做法应当获得鼓励,而不是给予讽刺。如果非要将爱心与功利划清界限,将爱心过分理想化,恐怕无助于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