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耒阳发文捐款买树”是个好点子
2015-01-12 15:16:23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县处级干部捐一直径15厘米的全冠乔木(价值800元),正科级干部捐13厘米的(价值600元),副科级干部捐12厘米的(价值400元),一般干部职工每两人捐栽一棵12厘米的。”近日,有网友在湖南耒阳当地论坛发帖称“耒阳市委又发一强制性捐款红头文件”,通知要求机关单位员工依照级别捐栽树木,钱从2014年12月绩效工资中扣除,统一交纳捐款。(1月10日人民网) 这一贴子发出后,一些网民认为耒阳的这一做法不妥。但本人认为,这种做法虽然有不妥的成分,但也有合理的地方,是一个建设园林城市的好点子。 首先是按级别捐款比较合理。干部级别越高,平时拿的工资越高,享受的福利待遇越多。平时有好处时,都按级别去享受。就像本次车改时,虽然一些官员平时用车不如具体办事人员多,但他们拿的“车补”却比普通工作人员高得多。如: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显然这样的“车补”有不合理的成分。因此,耒阳按级捐款买树,级别越高捐款越多这是合理的。领导干部在这次捐款买树活动中,付出多,带了头,群众才有积极性,全民参与创建园林城市才有希望。如果认捐的数额差距拉得再大一些,可能会更好些。 其次是捐款买树能唤起民众的绿化意识。过去,一些地方毁绿、损绿的现象十分常见,有的部门对绿化没有很好的规划,栽了挖、挖了栽;有的人为了自己经商、出行等方便,任意砍掉行道树等。耒阳让每个干部、职工自愿捐款买树。试想自己出钱种的树肯定会倍加爱护,倍加珍惜。再说,我们国家做一些事,特别是涉及到一些人利益的事,如果没有一点强制性是很能办得成的。因此,耒阳发文要求干部职工捐款买树,虽然有点强制的味道,但也是有必要的,等于让广大干部职工强制提高一次爱护绿化的意识。 另外,更有利于以后树木的养护。如果耒阳把捐款购买的树种植时好好地规划一下,把有关单位人员捐款购买的树种在同一片区域,在这些树上挂上捐款单位和捐款人的姓名,并把这些树有关单位和捐款人领养,这样可能更有意义。譬如,某地段这些树木是耒阳市公安局的干警捐款购买的,挂上树牌后,除了按照整体要求进行修剪外,日常维护就由公安部门负责。这样干警一方面平时经常来照料,能提高保护树木的意识,另一方面,也可以防止一些部门随意地破坏绿化。 因此,耒阳的“发文捐款买树”是个好点子,只要把捐到的钱合理使用好,把购买的树木合理布局,认真种植好养护好,不仅可以让每个干部职工参与到建设园林城市的活动中来,还能提高全民爱护环境、保护树木的意识,可谓一举多得,其他地方不妨也试一试。 |
相关阅读:
- [ 12-19]功德箱沦为“摇钱树”,是在“与佛争利”?
- [ 11-04]“家长被捐款修路”不能留疑点
- [ 09-01]“摊派式捐款”是能力软的投名状
- [ 08-19]慈善募捐不能道德绑架,更不是行政管理
- [ 08-19]捐款标准
- [ 08-19]“最低消费”捐款难保“尊师重教”成色
- [ 08-01]爱心与功利 未必要“划清界限”
- [ 06-13]别让“借贿献佛”成为贪官新伪装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