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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让金欠账必须重罚

2015-04-01 11:28:10 何勇 来源:北京晨报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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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调查发现,由于长期以来各地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土地出让金征收存在巨大“黑洞”,少征、欠征或擅自减免的土地出让金动辄数百亿元。多地出现“楼盘都卖完了,土地出让金还欠着”等怪现象。(3月31日《现代快报》)

面对上百亿元的土地出让金“欠账”,面对国有资产流失,必须依赖重罚制度追讨。

首先,重罚拖欠、延缓缴纳土地出让金的企业,提高企业拖欠土地出让金的成本,倒逼企业按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土地出让金。只要企业拖欠、延缓缴纳土地出让金,达到法定期限后,职能部门就必须依法启动追讨程序,及时要求企业补缴拖欠的土地出让金。而且,除了追讨土地出让金本金之外,还必须另外征收高额的滞纳金,加重企业拖欠、延缓缴纳土地出让金的经济成本。特别是对于拖欠土地出让金,又不配合补缴土地出让金的企业和个人,甚至有必要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

其次,重罚擅自给企业减免或返还土地出让金决策的官员,提高官员的违规决策成本,倒逼官员不敢在土地出让金上擅自给企业提供减免或返还的优惠政策。目前,官员违规成本太低,也让官员对这样的违规决策有恃无恐,相反由于招商引资的成功,拉动了当地经济发展,反而成了政绩功臣。

另一方面,重罚职能部门不及时依法追讨土地出让金的失职、渎职之过。虽然从法律上说,企业拖欠、延缓缴纳土地出让金,政府职能部门应当依法追讨,但很多时候由于职能部门收受好处等因素,往往没有依法追讨,放跑了拖欠土地出让金的企业。

再者,完善土地出让金公开制度。对于每一笔土地的土地出让金征缴状况,必须定期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从而确保土地出让金及时足额征缴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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