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最新原创 > 正文

正常管教还是家暴,别“傻傻分不清楚”

2015-09-08 17:53:51 刘建国等 来源:东南网综合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视频显示,小女孩双眼四周红肿

昨日下午,有网友爆料称,宁德霞浦县一名女孩遭父母虐打,父母被带去调查后,小女孩再遭毒打,伤势更加严重。对此,霞浦县公安局表示,经调查,涉案父母确实有打了小女孩,但属于正常管教范围,不存在虐打之说。(9月8日 《东南快报》)

别拿“正常管教”替家暴开脱

戴先任

在市民举报后,警察将小女孩父母带去调查,结果回家后,小孩又是遭受一顿毒打,伤势更加严重,这样的情况是否属实?警方并没说清。但警方称,父母平时会用小竹鞭抽打,但这属于“正常管教范围”。小竹鞭抽打何以成了正常管教?另外,不管是拿狗链子还是皮包带子捆孩子,这种做法都会给小孩身心带来极大的伤害。

在很多人眼中,正常管教与家暴是“傻傻分不清楚”。很多人认为打是亲,骂是爱,“棍棍棒棒出孝子”,家暴在他们眼中,便是正常的管教。甚至一些执法部门也不能正确认识到家暴的危害性,对于一些家暴行为持“零惩戒”态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草案)》中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实施的身体、精神等方面的侵害。而对家庭成员实施捆绑、禁闭、残害等行为是严重的家暴行为。小女孩被母亲捆绑,用小竹鞭抽打,实质上已经算是一种虐童行为。

要能阻止家暴持续并严重化,要能预防家暴的发生,首先需要分清正常管教与家暴的界线。从执法部门到发现家暴后对此具有举报责任的学校与医院等,再到每个人,都应该不能把家暴混同于正常管教。

警方认为涉案父母打小女孩,是正常管教,也让人怀疑是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是一种“懒政”思维;而在社会上,对孩子动辄进行打骂的家长,确实不在少数,警方或许怕如果扩大了打击面,也会力有未逮。

但对家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会让家暴收敛,反倒会纵容家暴,容易让家暴变本加厉,更加肆虐。像霞浦县小孩遭受父母虐打这一案件,既然有热心市民举报,警方介入,虽然家暴行为或并不算很严重,警方也不能只是以正常管教为由轻纵,而要对受虐小孩父母予以警告与惩戒。正像《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草案)》中规定,可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并定期进行回访,或让当地社区予以跟进,如若小女孩继续受到虐待,甚至受到更严重的虐待,则可以替受害人向当地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或是采取变更监护人等措施,来保护受害女童。如此才算尽到自身职责,而不能是沦为家暴的“帮凶”。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