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视“诱导式消费”的外因与内因
2017-03-17 17:28:31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
以“1元体验”为诱饵,结果忽悠、强制顾客消费3万多元。近日,福建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曝光这起诱骗消费典型案例,警示消费者提高对诱导式消费的警惕性,经营者要自觉遵守法律规定。(3月17日《新华网》) 从新闻报道可见,刘女士是被美容店工作人员,以低价优惠为诱饵,一步步“诱导”,最终被忽悠、强制消费了3万多元。现实中,刘女士的“消费遭遇”并非个例。而今,美容办卡、健身办卡、洗车办卡……不管去哪儿消费,办张会员卡充值后再消费已成为常态,预付式消费以便捷、优惠和迅速回笼资金而受到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喜爱。 然而,随着预付式消费的快速发展和普及,带来方便和实惠的同时也时常带来纠纷。被诱导消费、交钱办卡后服务质量下降、霸王条款五花八门、经营者关门跑路……随之而来的消费侵权问题屡屡发生。 预付式消费的种种乱象,其实在重复一个老问题:无数事实证明,让商家讲诚信,不能寄望商家道德自觉,良心发现,必须有法律规制,制度约束,才能让商家讲诚信,守规矩。预付式消费的种种乱象,表明相应的法律和制度有待完善,只有完善的法律和制度,才能让商家不敢、不能在预付式消费上设计“消费陷阱”坑害消费者。 一个诚信文明的消费市场,不可能自行形成,需要政府、社会、商家和消费者等各方共同打造,而法律和制度诚信文明消费市场的基石。“诱导式消费”的外因看似是消费者经不住低价诱惑,由表及里的内因,其实是商家经不住利益诱惑,钻了法律和制度不完善的空子,坑害消费者,赚取黑心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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