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友青资料图 图自《中国时报》 中新网3月18日电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蒋家第四代蒋友青,被控以电子邮件和脸书留言恐吓骚扰天母美国学校案,一审依恐吓公众罪判刑6月,得易科罚金;蒋不服提上诉,高院原订今天下午开庭,蒋友青却在昨天(17日)委由律师撤回上诉,全案因此定谳。这是蒋氏家族第一位被判刑的成员。 25岁的蒋友青9年前就读台北市天母美国学校高中部,被校方以行为不当的理由退学,蒋因而转学到台北复临美国学校完成高中学业。 但蒋认为,在校时,高中部副校长对他有不公平待遇,2年前陆续传电子邮件对副校长骚扰,并多次前往校区大声喧哗。 不料,2013年8月起,蒋友青不满美国学校总校长和副总校长等人,将他骚扰高中部副校长之事告诉其母,加上蒋认为在校打橄榄球脚受伤,却被要求继续练习,导致他受严重运动伤害等不公平待遇,校方未妥善处理,因此在脸书指名道姓针对副校长,并扩大对全校师生不满。 美国学校觉得事态严重,报警侦办,士林地检署依恐吓公罪等罪将蒋友青起诉。 法院审理时,蒋友青否认恐吓,但法官认为,蒋承认希望透过在脸书刊登讯息引起副校长等人注意,脸书也设定为公开,认定蒋希望使不特定人浏览其脸书讯息,且使用屠杀、杀害、枪刀和炸弹等语,恐吓对象包含美国学校2000多名教职员和学生,不采信蒋的说词。 士林地院在去年12月审结,并考虑蒋案发期间因官司问题情绪焦虑,已接受治疗,依恐吓公众罪判刑6月,得易科罚金,蒋友青昨撤回上诉,全案确定。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