芗城区“三个抓”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
一是抓宣传教育。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力宣传普及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为主题,开展知识讲座、发放宣传材料、现场知识问答、商家承诺等系列活动,同时开展蔬菜农残快速检测操作演示,消费维权知识有奖猜谜、受理咨询投诉,现场接受群众咨询,展示名优产品,开展免费便民服务等活动。举行“商家,我想对你说”消费者心愿墙活动、消费维权漫画展及新“消法”亮点漫画展、安全消费一路行,诚信商家评选活动,联合移动公司开展新“消法”亮点宣传,发送7万条彩信进行消费教育宣传,以彩色漫画短信的方式宣传新“消法”,宣传理性消费理念。
二是抓制度建设。开展农贸市场经营摊店及经营户信用评价工作。实行评选流动制,每年度评选一次,信用评价结果为AAA、AA级的经营摊店和经营户授予奖牌、奖金等激励;信用评价结果为D级的经营摊点和经营户依照合同约定解除其经营场地的租赁关系。信用评价信息在漳州菜篮子网站信用评价版块实行同步动态反馈和披露,让消费者了解经营者的信用状况,为职能部门实施重点监管提供依据。5月下旬,芗城区延通市场、北桥市场评选出了2013年度“信得过摊位”和“文明诚信经营户”,并授予流动奖牌和奖金。
三是抓创建活动。确定新华西路为创建对象,开展清理整顿,设立“诚信一条街”标志牌,设置举报箱,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在中心位置设立公示栏,及时公布诚信、失信经营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增设315投诉服务站,建立投诉警示和约谈、消费投诉季度分析、段长巡查、信用等级分类监管等制度,对新华西101户经营者确定监管等级,实施不同频率、不同要求的巡查;要求经营者在进货时应索取供货商的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合格证》、《质量检测报告》等证件,并自觉查验商品的外包装及商品质量,同时,要求经营者自觉在店内公示营业执照、服务承诺和监督电话,接受消费者和社会监督。聘请6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个协理事、街居干部、辖区居民为“义务监督员”,收集质量信息和消费意见,及时向工商部门反馈,以利有的放矢进行整改完善。目前,101户经营者已全部设置索证索票资料盒,做到资料完整,随时备查。商家还成立了经营者自律委员会,进行自我教育、自我规范、自我监督,制定行为公约,严把进货关,清理三无、过期失效、不合格商品,把假冒伪劣商品请出柜台,46户总代理、总经销、专卖店在店内公示授权牌匾或《授权证书》。
(供稿:芗城区文明办 编辑:简福海 吴梦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