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晨报讯(记者 主父真真 通讯员 郑晖)小林(化名)为还债务,竟用4根火腿肠冒充“爆炸物”,还企图敲诈勒索20万元。虽然“爆炸物”是假的,但是小林的犯罪行为是真的,近日,湖里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未遂)将小林批捕。 [案情回放] 为还债用“诈弹”勒索 2014年4月20日10时许,湖里区碧湖嘉园某莆田卤面店老板老吴(化名)接到送餐电话,有人要点3份卤面。老吴把3份卤面送到后,买面的小林称他已吃过,又多给了老吴几元,要求老吴把3份卤面和一个包裹送到富贵门小区50号别墅。 老吴也没多想,就带着卤面和这个包裹到了富贵门小区。但是小区保安告诉老吴,里面根本就没有50号别墅。“是不是客人弄错了?”老吴打电话给买面的小林,但是电话始终打不通。老吴只好先把卤面和包裹带到自己的店里。 “是不是有人在搞恶作剧啊?”店里的服务员提醒老吴。老吴也很好奇,就把包裹拆开了,发现里面有两张纸条,还有一个类似爆炸物的东西,纸条上写着“汇20万到5268****账户,否则将引爆炸弹”。老吴立即报了警。 警方到现场查看,发现这个所谓的“爆炸装置”竟然是4根火腿肠伪装的,里面还安装了电线和电池,然后用黑色胶带裹起来,看起来非常逼真。2014年4月21日,警方根据线索,在安溪将犯罪嫌疑人小林抓获。 原来,小林(化名)因为欠了李明(化名)的债务,无钱偿还,就起了敲诈他人钱财的念头。他认为住在富贵门小区的都是有钱人,就对老吴随便说了个地址。纸条里留的银行账号就是债主李明的,他还发短信给李明,说会给他汇去20万元。 当天,小林安排好卤面店老板送“爆炸物”事宜后,就扔了所用手机卡,逃到了老家安溪。第二天,小林在安溪就被警方抓获了。 [检察官说法] 爆炸物是假,犯罪是真 湖里检察院认为,虽然小林制作的“爆炸物”装置不是爆炸物,而且其要敲诈勒索的对象也不存在,但是不影响其行为已涉嫌敲诈勒索罪(未遂)。虽然“爆炸物”不具备爆炸性,但是以一般人的判断,该爆炸物已具有社会危险性,其外观也足以让普通人相信其具有爆炸的危险性。小林在主观上有以“爆炸物”相威胁而敲诈他人财物的意图,在客观上也实施了制作“爆炸物”、写敲诈勒索信和将“爆炸物”送出去等行为,因此予以批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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