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将实行积分落户制度 具体措施6月底前出台
2015-02-28 06:57:32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卢超颖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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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2月28日讯(海峡导报驻福州记者 杨文)日前,省政府正式下发有关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我省明确除福州、厦门及平潭综合实验区之外,全面放开其他地区落户限制。 按照意见要求,福州市辖区和平潭综合实验区要以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参加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建立积分落户制度,具体办法报省政府批准后实施;厦门市要进一步完善落户政策,按照国务院有关政策要求,建立积分落户制度。 为此,省政府要求福州、厦门市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根据意见,统筹考虑,因地制宜,于2015年6月30日前出台本地区具体可操作的户籍制度改革措施,并向社会公布,加强社会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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