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餐馆改“烧油”,但“油”却缺乏监管 东南网4月18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吕寒伟 实习生 刘骅仪/文 陈巧思/图)去年厦门岛内发生两起煤气爆炸事故,全市中小型餐饮场所禁用50公斤液化气钢瓶,一些餐馆便改烧气为烧油,这种“油”叫“醇基燃料”。 “油”要是使用不当,也会燃爆。前天,同安一餐馆发生燃爆事故,初步调查,电焊时点燃的“油”正是“醇基燃料”,外地也有发生爆炸、着火事件。 导报记者进一步调查发现,正是由于缺乏标准和监管,市场上“醇基燃料”的设备、安装和使用等参差不齐,令人担忧。 多家餐馆烧气改烧油 去年9月,湖里福园公寓一楼煤气爆炸;11月,美湖路一餐馆煤气爆炸。昨天,导报记者重访两个地点,周边已有餐馆改烧油。 在福园公寓周边,导报记者采访到4家“烧油”的餐馆,都是以炒菜为主,其中两家刚“烧油”一个月,两家已“烧油”三个月。问及为什么改“烧油”,一个店家给出的理由有四: 一是禁用50公斤煤气罐,用小罐要频繁更换,太麻烦;二是听供“油”的人说,“烧油”不会像煤气那样发生爆炸;三是“烧油”比“烧气”相对便宜一点;四是“烧油”的炉灶不用钱,都是厂家“包办”。 在美湖路,有一家餐馆刚刚从上周开始改“烧油”,但店员对于“油”的问题都表示“不知道”。 “有利有弊吧。”对于油和气,一餐馆老板认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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