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上午,厦门市召开学习贯彻《厦门经济特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座谈会,研究探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市领导詹沧洲、杜明聪、黄锦坤、卢士刚、林锐出席会议。市人大法制委、内司委,市政协社法委,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等42个市直单位领导,各区分管领导,各区综治办、司法局领导等参加会议。 会议由林锐主持。詹沧洲、杜明聪讲话。 詹沧洲要求,要提高认识,增强贯彻落实《条例》的自觉性。要充分认识《条例》出台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条例》的丰富内涵,深刻领会《条例》的核心要义。要精心组织,切实把《条例》学习好宣传好实施好。要学习好,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广大纠纷解决工作者要深入学,按照统一规划、分级负责的原则,分期分批组织好《条例》的学习培训工作,为贯彻实施《条例》奠定牢固基础。要宣传好,抓好《条例》内容宣传和近年来我市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成果成效的宣传,运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站、微博、微信等媒体工具大张旗鼓的开展宣传,努力为《条例》实施营造良好的氛围。要实施好,抓紧研究出台具体的实施细则,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具体贯彻实施意见,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规范调解文书、完善衔接程序、强化协调联动。要加强领导,推动形成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工作合力。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把贯彻落实《条例》作为推进法治厦门建设、建成法治中国典范城市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认真研究、制定方案、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落实工作保障,提供必要的物质和经费支持。要强化队伍建设,打造一支优势互补、专兼结合的调解员队伍。要不断探索创新,悉心培育和打造多元化纠纷解决的新典型、新亮点、新品牌,总结提升为“厦门模式”、“厦门经验”。 杜明聪要求,要尽快出台实施办法,加强组织建设和财力保障,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及时总结反馈条例实施问题,推进条例贯彻实施。 会上,市人大法制委介绍了《条例》的立法背景、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及亮点。市中级法院、市司法局、市法制局、市人社局、市仲裁委以及特邀专家学者厦大法学院齐树洁教授、市委党校杨立茂教授围绕学习《条例》和多元调解工作实践发言,对如何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条例》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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