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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电梯故障将有统一应急电话 老旧电梯完成安全评估

2016-01-14 11:09:06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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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

全市电梯3万多台

截至2015年底,全市共有各类电梯32403台,其中乘客电梯22570台,载货电梯6851台、自动扶梯2487台、自动人行道153台、杂物电梯 262台、液压电梯80台。目前,厦门有两家电梯制造单位,75家电梯维保单位。

从质监部门日常监管掌握的情况来看,厦门电梯安全使用的责任主体不明确、电梯选型配置不合理以及老旧电梯更新、改造、修理经费筹集难等问题非常突出。

【答问】

网友刘先生:怎样判断电梯存在严重事故隐患?

陈燕飞:《办法》明确了严重事故隐患的判断标准:一是非法生产或者利用废旧零部件拼装的;二是主要部件、安全保护装置失效或者缺失的;三是国家明令淘汰的;四是因电梯设备本体原因导致检验不合格的。符合上述四种情形之一的电梯,即可判断为存在严重事故隐患。

网友胡豪:经安全评估后可继续使用的老旧电梯,日常使用中还需要注意什么?

陈燕飞:老旧电梯部件老化、安全性能较差,因此,对经评估可继续使用的老旧电梯,《办法》规定每5年至少应当进行一次安全性能技术评估。当然,使用单位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缩短再次评估的期限,《办法》只是对最长评估周期进行了限定。

网友李先生:报废电梯是否还需要履行其他手续?

陈燕飞: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在报废电梯后的15日内向市质监局办理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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