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2月25日厦门讯(本网记者 文洁 通讯员 刘启国 连芳)2月24日,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行政执法局和市广告监测管理中心,出动吊车5辆、执法人员21人、施工人员50余人,将翔安大道刘五店立交桥旁的3块违章户外广告牌拆除。 据介绍,去年12月中旬开始,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针对未经审批擅自设立的违法违章广告的现象有所抬头,立即部署全市21个市场监管所对各自辖区内违法设置的户外广告进行全面梳理、摸清底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人带队对市仙岳路、环岛路等十余条主干道,海沧大桥、翔安大道等对外交通干道两侧的户外广告设置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规划委员会和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全市公益户外广告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全市各有关单位应于2015年12月25日前以书面形式将需保留、不予清理拆除的公益广告,及设置依据、审批单位、保留依据等相关情况说明报送市户外广告清理整治办公室,于2016年1月26日前报送阶段整治工作情况。市场监管部门在启动程序予以立案查处的同时,积极协调六个区政府,推动开展联合执法机制。 江头电信大楼旁吕岭路25号都市华庭小区公用露台上标示为“119消防”公益宣传的大型电子显示屏于2014年年底设置,经多方协调、督促,该电子屏已于2016年2月2日拆除完毕。位于斗西路与故宫路之间的美仁路路段设有一批小立柱广告。为思明区纪委十余年前所设,后转经多手已成为无主广告牌。2016年2月19日,市清理办组织队伍对该批23杆小立柱广告进行强制拆除。 截止2016年2月22日,共拆除违法违章广告250块,面积约5200平方米;发出联合执法文书438份。目前,经多次督促未履行自拆的广告经营单位已被市场监管部门立案查处11起,立案后自行拆除的1起。市清理办将进一步采取措施,推动实施联合执法机制,尽快落实违法违章户外广告牌的清理拆除工作。 据了解,自2013年7月户外广告清理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厦门全市共拆除立柱广告1676杆,高立柱广告908杆;拆除其它违规违章户外广告4347块,面积约48000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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