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3月15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文 陶小莫/漫画)付了巨额购房款,却买到了一套无法过户的抵押房;“保健推拿”店内拔罐惨遭烧伤,不幸成了八级伤残;网购鳄鱼皮内增高皮鞋,结果却发现卖家完全是吹牛…… 作为消费者,谁没被“坑”过那么几次呢?“3·15”来了,昨日,厦门中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了12个消费者被“坑”的案例,提醒大家“吃一堑、长一智”,消费时多长几个心眼。 案例1 卖家广告吹牛 被判退货赔钱 “全鳄鱼皮增高皮鞋,新型专利!”近日,一家网店因广告“吹牛”,最终退还货款,并支付赔偿给消费者。 2015年3月,消费者康先生在一家网店购买订制男式“全鳄鱼皮内增高皮鞋”5双,支付价款31000元。 康先生收到商品后不久,发现卖家虚假宣传,就申请退货退款,但遭到拒绝。为此,康先生起诉到法院,主张卖家侵犯了他的知情权,构成欺诈,应当承担“退一赔三”的法律责任。 经查,被告商家在其网店中对讼争产品采用了“中国唯一专业品牌”、“全球每卖10双内增高鞋,5双源自我们”的描述。此外,被告还声称其系“内增高鞋发明人专利持有者”,但事实上,所谓专利系已经过期失效的实用新型专利。 因此,一审法院判决被告承担“退一赔三”的法律责任。后来,经二审法院主持调解,被告商家接受康先生的退货要求,退还价款,并支付与价款等额的赔偿。 法官说法 广告吹牛,得不偿失 根据《广告法》的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原审法院据此认定涉案产品宣传使用了“中国唯一专业品牌”绝对化用语的表述,所称专利也未标明专利号和专利种类,属于虚假宣传,误导康先生作出了错误的选择,构成了欺诈,所以,被告应承担“退一赔三”的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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