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3月15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陈挺)近期,青岛、哈尔滨、海南三地负责人回应“天价虾、天价鱼、天价菜等天价宰客现象”,再度引起了全社会对消费维权的广泛关注。 在厦门,曾经的一粒“问题芒果”,现在成了厦门规范旅游服务市场、诚信对待海内外游客的经典案例。同样,在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深度介入下,涉及此事的快递公司转变成自律经营、明码标量的诚信企业。诚信待客反而成了厦门旅游的金字招牌。 应该看到,“天价鱼、天价虾”不会就此销声匿迹,在消费需求持续增长、消费结构加快升级的今天,如何弘扬“诚信、公平、法治”文化,适应新消费需求,创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不仅是消费市场监管部门之责,更是需要全体消费者的共同努力。 从厦门市消保委刚刚披露的今年10大维权案例看,消费投诉集中在新消费领域的居多,如团购网站虚假宣传赢得交易机会;网络竞拍拍下商品,但商家未兑现承诺,迟迟不予发货,导致群体性投诉;预付卡消费陷阱持续增加,花样不断翻新。厦门的新消费领域维权压力依然不小,需要解决的问题也越来越多,任重道远。 网拍引发群体投诉维权 事关供给侧改革 在回顾去年厦门新涌现的新消费领域时,“网拍便宜货,却没收到货”这一经典案例十分引人关注。 事情是这么回事。2015年4月起,禾山市场所陆续接到针对厦门竞降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和厦门降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投诉44件。消费者投诉标的主要涉及手机、计算机、平板电脑、油卡、手表、电话充值卡、日用品、花生油、咖啡、花茶、牛奶等。消费者在该公司运营网站“降飙网”上拍下商品,但商家未兑现承诺,迟迟不予发货,由此引发消费者群体投诉。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作为全新的消费模式,这是一种新型的“由高至低”的网络竞拍新模式,它采取无抵押竞拍方式,跟拍者越多,价格越低,应该说,本质上是有利于消费者的。 但在本案例中,由于组织方的促销活动因前期成本利润预估失衡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导致问题发生。禾山市场所认定,该企业应当负违约责任。最终,调解成功11件,挽回消费者经济损失52676元,另有27件被提起民事诉讼。 这个案例给我们的启示是什么? 合理健康的新消费领域,无疑需要法律护航。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投诉处理指挥中心主任马丁说,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 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指出,新消费催生了相关产业发展、科技创新、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等领域的新投资新供给,应更好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经济发展新供给新动力,从这个角度理解,新消费及维权,也是供给侧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另一方面,守住底线,殊为关键。消保委律师团认为,本案例中,经营者没有按照约定交付商品,显然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尽管这一创新的“由高至低”的网络竞拍新模式,可能“让购物更有趣”,但是如果触碰底线,逾越红线,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那非但不有趣,而且必然付出沉重的代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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