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载货物。 电动自行车被扣留。 相关链接 哪些行为将被查处? 记者了解到,此次专项整治将查处超标、无牌、超员超载、闯红灯、超速、逆行、占用机动车道、人行道穿行、酒驾、随意变道、违反禁行规定、使用伪造及变造的电动车号牌等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具体而言,当事人驾驶电动自行车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电动自行车,并按下列规定处罚: ●占用机动车道行驶的,处以一百元罚款; ●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处以一百元罚款; ●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处以一百元罚款; ●借道或穿越道路不按照规定让行的,处以一百元罚款; ●在机动车道内逆向行驶的,处以两百元罚款; ●进入城市快速路或者公交专用道路内的,处以二百元罚款; ●违反限制或者禁止通行规定的,处以二百元罚款; ●无号牌上道路行驶的,处以三百元罚款;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电动自行车号牌,或者使用其他电动自行车号牌的,予以收缴号牌,并处以三百元罚款; ●改变已登记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外形尺寸、最高时速等参数的,注销车辆登记,处以三百元罚款; ●醉酒驾驶的,处以五百元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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