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民情 > 正文

斑马线前不礼让行人 厦门去年来至今超万辆车被罚

2017-07-19 18:47:34赖贵旺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柳绿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厦门晚报讯(记者 赖贵旺)厦门交警积极响应省交警总队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整治行动,近期,在厦门交警官方微博陆续曝光了14辆斑马线前不礼让行人的车辆。这些车辆的驾驶员均被记3分,罚款300元。

这些车辆被抓拍的时间分别是7月1日、7月10日以及7月14日,地点主要集中在厦禾路后滨路口和莲前西路。

据了解,去年1月1日至今年6月20日,厦门斑马线不礼让行人被抓拍并已接受处罚处理的交通违法共13899起。本地车13598起,外地车301起,小型汽车13761起,大型汽车112起,其他车类型26起。斑马线不礼让行人的违法司机中,男性9782人,女性4117人,年龄最小的20岁,最大的80岁。驾龄最高为58年,最低的9个月,十年以内驾龄的有9479人。

《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第四十七条第八项规定,行经无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人行横道,遇行人正在通过时未停车让行的,处以300元罚款;《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139号令)关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的规定是: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一次记3分。根据这两条法规,机动车在斑马线前不按规定礼让行人,将被罚款300元,记3分。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