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服务 > 正文

职工医保取消个人账户使用限额 10月1日起实施

2017-09-09 10:45:21林芹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文洁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9月9日讯(海峡导报驻福州记者 林芹)10月1日起,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支出有望“自己说了算”,不再是15天只能刷200元。导报记者昨日获悉,省医保办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有关政策的通知》,对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功能、额度等都作出了规范。

个人账户部分资金

有条件的统筹区可家庭共享

在拓宽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功能方面,《通知》用列举的方式给予明确。

有条件的统筹区可将经残联等相关部门审批登记的符合条件的盲人医疗保健按摩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范围,由个人账户支付规定的保健按摩费用。医保经办机构应结合实际,合理确定盲人医疗保健按摩机构纳入定点协议管理的资格和条件,选择具备一定规模、经营规范的盲人医疗保健按摩机构纳入协议管理范围。

鼓励参保人员使用个人账户购买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不具有理财投资性质的商业补充健康保险,具体管理办法由各统筹区研究确定。鼓励各商业保险公司结合个人账户资金分散、规模较小的特点,研究开发适合各类参保人群的个人商业健康保险产品。

探索推动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有条件的统筹区,可以从参保人员个人账户结余资金中划出部分资金设立家庭健康账户,用于本人及其父母、子女、配偶等直系亲属之间健康综合保障,如为亲属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用等,实现家庭成员共享。具体办法由各统筹区研究确定。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