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激增 该如何管好“钱袋子”
2020-05-22 16:48:24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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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首份民间借贷审判白皮书出炉—— 民间借贷纠纷激增 该如何管好“钱袋子” 东南网5月22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邓婕 通讯员 杨长平) “过去近三年,民间借贷案件数量始终处于高位运行态势,每年均位列同期民商事案由之首。接下来,随着疫情趋于平稳,民间借贷案件的受理会出现高峰。”5月12日,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发布《民间借贷审判情况通报(2017—2019)》白皮书,总结梳理三年间民间借贷案件特点、难点、应对机制及风险提示。 白皮书显示,民间借贷已成为当前社会理财的重要途径之一,高息成为民间借贷市场标配。在此现状下,该如何管好“钱袋子”?法官提醒,作为出借方,应充分认识到高收益带来的高风险,自觉抵制高息诱惑,提高对非法集资等犯罪的识别能力,防范法律风险;作为借款方,应谨防落入“套路贷”陷阱,及时寻求法律救济。 借款应保留凭证 白皮书中指出,民间借贷案件中,款项交付方式直接影响借贷事实发生与否的认定。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当事人使用现金方式支付款项的比例高达82%,七八十年代的当事人多采用转账方式支付款项,而“85后”“90后”的当事人基本采用网银、微信、支付宝等电子转账方式。 在思明法院2017—2019年审结的民间借贷案件中,原告起诉仅提供转账凭证的约占28.5%;仅提供借条、欠条等债权凭证的约占3%。 “无论哪种款项支付方式,都应签订规范的书面借据,保存支付凭证。”思明法院莲前法庭庭长林芳提示,形成一份形式完备、内容清晰的书面协议,可最大程度降低纠纷风险。借款合同、借款凭证应详细记载借款人、出借人、借款数额、借期、利息、借款时间等。应谨慎注意借条、欠条与收条的差别。出借人支付借款时,尽量通过借贷双方本人名下账户进行转账支付。 借款人偿还借款时应要求出借人及时出具凭证。出借人指定第三方收款时,借款人应保存出借人明确指示及第三方明确意思表示的凭据。原告起诉时,需对欠条形成的基础法律关系、形成的原因等事实进行说明并举证,防止以民间借贷表象掩盖欠条的基础法律关系,造成案件事实难以准确定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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