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起厦门暂停所有医保结算服务 将上线国家医保信息平台
2021-10-20 16:36:31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刘学佳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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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0月20日讯(本网记者 邹玒)20日,记者从厦门市医保局了解到,10月26日0时至10月30日24:00,厦门暂停所有医保结算服务,停止运行原厦门市医保信息系统,切换上线国家医保信息平台。 10月26日0:00起,原厦门市医保信息系统停止运行,暂停所有医保结算服务,包括各定点医药机构门诊、住院和药店的医保结算(含异地就医);暂停所有医保窗口经办服务,包括医保网厅、微信公众号、支付宝小程序、E政务自助机、I厦门、闽政通、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等公共服务系统的各项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 10月30日24:00起,恢复厦门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门诊、住院和药店的医保结算(含异地就医),其他医保业务服务视上线国家平台情况逐步恢复。若因全省技术衔接等特殊原因,需继续延迟开机时间,将另行通知。 建设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健康中国战略的重要举措,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国务院在全国两会上提出,要加快推进跨省异地就医医保直接结算。但目前全国各地医保编码不一致,信息平台千差万别,制约了这项工作的推动。国家医保局高度重视信息标准化建设,打造全国统一标准的医保信息平台。该平台可解决目前各地医疗机构普遍存在的结算编码不统一、编码对应不清晰等问题,有利于提升医疗机构管理的标准化水平,方便人民群众看病就医。 小贴士 医保服务指引 (一)停机前,慢病及特殊用药医保患者请提前到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备足所需药品。住院病人已达到出院标准的,各定点医疗机构请在10月26日0时前做好出院结算工作;未达到出院标准的,请在10月26日0时前冲销原入院登记信息,待新平台上线后重新办理医保入院手续。 (二)停机期间,厦门市参保人员急需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及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的,医药费用由个人先行垫付,待新平台上线后回原就诊或购药的机构冲销,冲销截止时间至2021年12月31日;急需住院的,先办理自费住院,待新平台上线后,再补办医保入院手续。 (三)2020医保年度(即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期限延长至2022年5月31日。 (四)厦门市家庭共济功能停止使用,原绑定的家庭共济关系迁移为福建省家庭共济关系,家庭共济功能和使用方式参照福建省家庭共济账户执行,启用时间另行通知。 如有疑问,请咨询厦门市各医保经办机构,联系电话如下: 统一咨询电话:0592-12333 市级医保经办窗口:0592-7703314 思明区医保经办窗口:0592-5196903 湖里区医保经办窗口:0592-5383431 集美区医保经办窗口:0592-6195538 海沧区医保经办窗口:0592-6809270 同安区医保经办窗口:0592-7558116 翔安区医保经办窗口:0592-7688002 (温馨提示:12333咨询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医保经办窗口咨询时间为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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