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 社会 > 正文

停车场停车被收费 厦门一市民投诉讨回

2022-07-06 09:05  作者:林少蓉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

原来这些车辆可以免收费!停车场停车被收费 厦门一市民投诉讨回

东南网7月6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林少蓉 通讯员 黄超生 梁艳)近期,湖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一市民投诉,反映其在某停车场停车,却被管理员收了停车费。停车收费不是正常吗?原来,该投诉人是属于合法残疾人专用车辆,可免收停车费。

经调查,投诉人是残疾人,其驾驶一部贴有残疾人专用车标志的小车在该停车场停车45分钟,离开停车场时,停车场管理员要收其5元的停车费。

执法人员当场通知停车场负责人到场,对其进行教育宣传,告知除了军、警车辆外,所有停车场对执行公务的消防、救护、抢险救灾和市政设施抢修维护、环卫、殡葬、执行公务且喷有执法标志的行政执法车辆以及持残疾证的残疾人本人驾驶的合法残疾人专用车辆等免收停车费;政府定价的停车场应根据厦建城〔2020〕19号文件要求对新能源汽车停车服务收费实行减免优惠。

现场检查时还发现该停车场在出入口有设置收费公示牌,但未标明免费及优惠对象。执法人员当场责令改正。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