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一男子群发违法短信 一年敛财40万
2022-07-09 08:57 作者:郑炜 同检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李霖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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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发违法短信一年敛财40万 男子帮助推广网络赌博平台,被判有期徒刑1年 东南网7月9日讯 (海峡导报见习记者 郑炜 通讯员 同检)近日,同安区检察院审查起诉了这么一起案例,市民江某明知客户在进行网络赌博平台推广,却经受不住暴利诱惑,仍提供短信群发服务,短短一年,获利40万余元。最终,同安区检察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对江某提起公诉。江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20000元。 短信价格高得离谱客户却源源不断 2020年4月,江某在QQ群里看到一条消息:国际短信平台,内容皆可发。江某联系了信息发布者,对方表示,这个“国际短信平台”可以向国内手机用户群发短信,费用是一条0.3元。 江某窃喜,认为发现了“商机”。他想以每条0.3元的价格买下,再以每条0.31元到0.35元价格卖出,就可以从中赚取差价。双方一拍即合,江某开始寻找客源。 江某添加了很多短信推广QQ群,在群内发布信息,吸引客户。在谈拢短信价格后,江某就负责帮助客户开通平台次级账号,客户可在平台编辑推广信息并发送。 正常短信群发一条应该是几分钱,而江某提供的价格远高于市场价,为何还客源不断呢? 原来,这些找上来的客户,也是“目的不纯”,所发送内容都是有关网络赌博平台的,正常渠道根本无法外发。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被判1年有期徒刑 2021年4月,江某被同安公安分局查获。同安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江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犯罪提供广告推广帮助,违法所得402068元,情节严重,应当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综合考虑江某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退缴违法所得等情节,最终江某被判处上述刑罚。 检察官提醒,网络赌博是违法行为,最终只会让人掉入无底深渊。不是所有的“帮助”都值得点赞,法律红线不可逾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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